台灣放寬港澳生畢業後居留期 可延長達1年 方便畢業生搵工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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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今日(18日)宣布,台灣將放寬港澳畢業生延期居留權益。赴台升學的港澳生畢業後,可以透過書面述明理由申請在台居留延期,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可達1年,方便學生畢業後在當地求職。
台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數據顯示,在2017年,港生申請獲准留台工作約270人次。根據規定,外地學生在台灣工作居留滿5年,即可申請在當地定居。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指,台灣的內政部近期修正發布「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22條、第22條之1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8條,自12月5日起,到台灣留學的海外人士及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在居留效期屆滿前,可以書面敘明理由向移民署申請延期,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可達1年。

移民署表示,港澳生亦適用相關規定,港澳生畢業後,經許可者,其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之有效期間,自原居留效期屆滿翌日起延期6個月;延期屆滿前可再申請延長1次,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為1年。

圖為國立臺灣大學。(資料圖片)

根據台灣教育部統計,目前在台港生超過8,000人,為台灣人數最多的境外生。有意留台工作的外地學生,除了要符合專門技術性質及薪資門檻外,亦可循「畢業僑外生工作評點配額制」申請,即只要在學歷、聘僱薪資、工作經驗、擔任職務、華語文能力、他國語言能力及成長經驗、配合政府政策等8項評點指標點數滿70點,由僱主提出申請獲准,即可受聘在台灣工作。工作居留滿5年,即可申請在台灣定居。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2017年約有3,300人次僑外生,獲核准留台工作。其中,港生申請獲准留台工作約270人次,循「評點配額制」約250人次,佔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