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持中國護照入境訛稱過境 被揭機票無效 判監三至四個月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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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公布,一男一女內地旅客早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在羅湖管制站及深圳灣管制站入境時,向入境處人員訛稱過境香港前往其他國家,惟入境處人員發現他們的機票無效,於是將他們拘捕。經調查後,他們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而是來港旅遊,二人日前被判監三至四個月。

入境處表示,涉案的內地旅客為一男一女,年齡分別為28及21歲,他們於本月9日在入境處代號名為「破影」的行動中被拘捕。二人別於本月11日及今日(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罪名成立,被判監禁三個月及四個月。

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破影」行動是針對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內地旅客持中國護照,經香港前往第三國(或地區),若持有有效機票,可逗留七日,從外地經香港回內地亦可逗留七日。入境處發言人強調,如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計劃離境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入境處會記錄相關資料,當該旅客日後入境時,入境處管制站人員會對該旅客作進一步訊問,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