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網上團購曼谷來回機票,惟到旅遊公司卻被被逼加訂酒店,領隊向海關檢舉,旅遊公司因而被控先誘後轉銷案續審,旅遊公司董事總經理今(20)出庭自辯,強調公司並沒有把機位預留給購買酒店套票的客人,並稱有人能成功用團購票兌換機票,強調不怕事件曝光,亦不會因事主要求便退錢平息事件。裁判官將於下月1日作裁決。
被告為東怡旅遊有限公司(下稱:東怡)及員工鍾靜雯(下稱:鍾),被指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
有人未訂酒店亦換取得支票
東怡的董事總經理吳文廣供稱,該Yahoo團購優惠是與機票代理商洽商後推出,對方會為東怡每日預留泰國東方航空公司的20個機位。辯方問,有無人成功換到機票,吳呈上文件顯示數個成功的例子,其中有人未有加訂酒店亦可換到機票。
他又指,有客人因錯誤購買或未能兌換機票而向Yahoo申請退款,並有獲得款項。
無叫職員迫客買酒店套票
吳謂,東怡營業29年,沒有定罪記錄,也沒著員工逼客人買酒店套票。他續說,鍾已在公司工作近20年,過往不曾遭客人投訴。吳解釋,員工的佣金按人頭計,一人兌換機票,員工便可賺取20元,而客人訂酒店或買保險與否,皆不會影響佣金。
事主在本案只要求退款約兩千元,但吳稱東怡不會為平息事件而退錢,只會如實處理事情。由於問題並非出自東怡或酒店,故不會因事主有所要求而就範,並稱不怕此事破壞商譽。
聲稱團購機票可賺兩成利潤
控方盤問吳時指,機票代理商的報價為每張500元,東怡以590元出售,只可賺取薄利,吳回應約可賺兩成利潤。控方質疑,東怡想客人光顧合作的酒店,卻不以酒店訂單與員工分佣,說法不合理。吳回答此乃公司一貫做法,公司與員工並無覺得不妥。裁判官詢問下,吳供稱員工會主動推介酒店及保險,此案的團購優惠券共售出30套。
職員否認曾稱限定日期無機位
另一被告鍾靜雯則稱,事主曾表示如不獲全額退還,即酒店連機票錢,會向傳媒投訴。她否認曾向事主指優惠券的限定日子均無機位。又否認曾稱加訂酒店後,連限定時段以外的日期也可換機票出發。
控方指被告涉不當營商手法
控方結案陳詞指,此案重點為被告有無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與事主曾否預訂出發日期、向誰投訴等無關。他又指,被告提出成功兌換機票的文件,並不能證明被告沒有在該些交易中作出不當的營銷方法。
辯方結案則謂,控方指控優惠券的機位並不存在,但被告已呈上文件證明有人換取了機票。此外,若控方懷疑被告在其他個案亦有不當行為,其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裁判官把案押後至3月1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5448/2018、WKS17909/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