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周向榮欲聘英大狀代表上訴 官信本地律師能應付拒絕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DR醫學美容集團毐血針事故,釀成一死一截肢一傷殘,集團創辦人周向榮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12年,周不服定罪及判刑已提出上訴,並申請想聘用曾代表前特首曾蔭權案的英國御用大狀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代表,法官今(15日)拒絕周的申請,並稱覺本地資深大狀應能勝任。

DR集團老闆周向榮被判入獄12年。(資料圖片)

案件爭議非異常艱深

周向榮在案中因涉疏忽責任而被裁定誤殺罪,法官在判詞中,認為周所涉的罪名,以及案中專家證人證供的爭議,均非異常地艱深,亦不為案中所涉的法律爭議,會影響本地的法學討論,相地本地擅長刑事法的資深大狀,已有足夠能力應付及處理本案。

周與實驗室技術員被裁罪成

DR案所涉的3名被告依次為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及女醫生麥允齡,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名,控罪指他們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誤殺46歲女子陳宛琳。周及陳早前被裁定罪成,被判囚12年及10年,惟在當時的審訊中,陪審團未能就麥的控罪達成有效裁決。

案件編號:HCMP22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