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涉非禮視障女童案 張自稱半小時行入大浪西灣 遭控方踢爆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7年前5度非禮視障女童案續審,張今(2日)繼續自辯。同樣有視障問題的張,聲稱曾以活動助理身分帶學員到西貢大浪西灣野外露營,更自言下車後行了半小時就抵達。控方即指出該露營地點偏遠,任何一個下車點都不可能在30分鐘內行到,質疑張杜撰有關的露營活動。張不同意,只稱事隔多年,記憶不清晰。

被告張健華被指藉詞教游水非禮視障女童。(梁鵬威攝)

被告張建華,56歲,被控1982至1983年,在校內圖書館及6樓梯間,非禮當時約9歲的X;又於1985年5月1日至1986年7月29日,在學校康樂室非禮X;另於1986年7月31日至8月1日,在烏溪沙夏令營宿舍的游泳池及淋浴間非禮X。

自稱曾帶學員到西貢露營

辯方提及,被告曾供稱以活動助理身份帶8個學員到西貢大浪西灣野外露營。被問如何到達該處,被告謂先去彩虹轉乘巴士至黃石碼頭,再行半小時便抵西貢大浪西灣。法官問他起步地點,被告回答指事隔多年,無法記起。

控方質疑半小時不可能行到

控方盤問下,被告稱參加者還有3名義工,他去過大浪西灣數次。控方質疑,大浪西灣地點偏遠,不可能步行半小時便去到,被告重申已隔多年,記憶不清晰。控方指他杜撰去大浪西灣野營,被告不同意。

被告又稱帶男學員如廁很正常,但他從不會帶女性入廁所,另康樂室在午膳時間不開放。

聆訊明續,辯方將傳召專家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DCCC11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