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漢借醉非禮護士 求情承諾每天最多喝6罐 官斥無悔意囚4月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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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銷售員醉倒後被送往天水圍醫院急症室,他卻借醉摸女護士胸部,及拳打其眉心。他否認非禮及普通襲擊兩罪,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罪成。辯方今(25日)求情時透露被告不願戒酒,但願承諾每日最多只會喝六罐。裁判官聽罷直斥被告毫無悔意,當時為借酒行兇,為了保障醫護人員,必須判以阻嚇刑罰,故判被告入獄4個月,被告即申請保釋上訴,官准他以2萬元保釋。

被告陳文迪求情時直言,不願戒掉喝酒這減壓方法,但承諾每天最多喝6罐。(資料圖片)

被告陳文迪,26歲,被控於1月24日在天水圍醫院急症室非禮及襲擊女事主,兩罪均被裁定罪成。

被告稱不想戒掉喝酒這減壓方法

辯方求情述及背景報告,指此案因嗜酒而起,並透露被告自17歲開始喝酒,隨年紀漸長,生活壓力亦愈大,故常飲至爛醉。他稱被告會減少喝酒,惟被感化官問及會否戒酒時,則表示不想戒掉這個減壓方法,但承諾每日最多只喝6罐,望法庭輕判。水佳麗裁判官聞言即道:「佢毫無悔意,有咩輕判嘅理由?」

官:救你仲要俾你咁做

她續說案件涉及醫護人員,「救你仲要俾你咁做!」其後透露法庭近日也有另一同類案件。若不判處阻嚇刑罰,恐怕此等案件會繼續發生。

裁判官判刑時,提及被告3年前曾犯傷人罪,一度入獄,可見他有暴力背景。她謂,此案的背景報告顯示他並無悔意,再指被告受急救時近乎清醒,行為令醫護人員憂慮人身安全。她認為不少人醉酒生事,為保障醫護人員,需判處阻嚇刑罰,以向被告及社會傳達阻嚇訊息,最終判以4個月監禁。

被告認為證據不足以成罪

辯方稱,被告認為證據不足以構成控罪,申請保釋以作上訴,並說被告可交5000元保釋金及定期到警署報到。裁判官批准保釋,惟要求被告交出2萬元現金,除了定期到警署報到外亦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TMCC 29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