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五旬漢涉元朗警署外縱火 八達通疑曾購天拿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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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會計師於8月中疑企圖用天拿水及報紙在元朗警署外縱火燒鐵閘,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案件今(11日)再提堂,控方表示其手機沒有與案相關的資料,但八達通有購買火機及天拿水的記錄。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以待控方檢驗報紙、火機及天拿水瓶的指模,被告續獲准保釋。開庭前,有另一名中年男子向庭警道:「差人早晨,何君堯叫我向你鞠躬。」

被告劉少華被控一項縱火罪。(林樂兒攝)

被告劉少華(56歲,工程師)今無律師代表,他被控於8月15日無合理辯解而企圖用火損毀元朗警署鐵閘。

被告續准以原有的60萬現金保釋,並獲批更改警署報到時間。而在開庭前有另一男子對庭警稱:「何君堯叫我向你鞠躬。」隨即90度彎腰。庭警不予理會,他其後又對旁人道:「人哋(警察)出好少糧㗎咋,又不停咁加班。」

案件編號:TMCC17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