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兒童服裝店違規免費派發膠袋被定罪 罰款2千元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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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實施約10年,環境保護署今日(31日)表示,位於九龍城獅子石道的「張記兒童服裝百貨」,因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時沒有收取費用,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被判罰款2,000港元。

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實施約10年。(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環保署表示,署方執法人員今年4月巡查時,發現該兒童服裝店沒有按相關條例規定,在出售貨品時向顧客就每個所派發的塑膠購物袋收取不少於5毫的款額,遂即場向該店店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後店主提出抗辯,個案交由法庭處理。

署方提醒所有零售商戶,根據相關條例,除可豁免收費的情況外,賣方在出售貨品時,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均須向顧客就每個膠袋收取不少於5毫。署方如發現有商戶違規,會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2,000元的通知書或將抗辯個案交由法庭處理。

此外,環保署會對嚴重違規個案提出刑事檢控,若違法者經法庭定罪,首次最高可被處罰款100,000元,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署方亦呼籲市民如發現商戶違規派發塑膠購物袋,應立即致電環保署熱線舉報。

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實施約10年,當局指明年會進行檢討。(資料圖片/吳鍾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