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三罷運動學生改控較輕罪名 兩女大學生獲撤蒙面罪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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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訂運動至今,出現多次警民衝突。其中7宗相關案件今午(7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所有被告繼續毋須答辯,案件押後下月再訊。當中兩名女大學生獲撤銷蒙面相關罪名,亦有學生被告由原本控以非法集結罪,獲改控較輕的「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名。此外,控方亦透露稱已取法律意見,之後在控罪詳情中若涉及警員資料時,將會以代號代替警員姓名,避免不相關人士滋擾事主,但早前提堂並已披露的資料,則不會作修改。

觀塘法院今天共處理7宗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案件。(資料圖片)

兩女大學生獲撤蒙面罪名

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發起全民三罷行動,而在將軍澳和觀塘示威中,多人被捕。 其中三名女被告鍾佩儀(19歲,報稱學生)、歐沅怡(20歲,報稱中大學生)和一名16歲黃姓學生,原各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控方昨把該罪改控為「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指鍾和歐於當天在將軍澳留下欄杆和水馬等,而王則於觀塘留下垃圾桶等。

此外,鍾和歐原亦被控「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控方今撤銷該罪。鍾、歐和黃的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18、25和19日。

已就警員以代號處理取法律意見

在當天被捕的男被告龔逸勤(18歲,報稱文員),原被控1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襲擊警長A。而控方今申請修改控罪,把事主變成警務人員X。

控方庭上解釋,已索取法律意見,之後所有檢控涉及警員的案件時,都會以代號處理,避免不相關人士滋擾事主。

早前提堂已披露身份將不作改變

此外,黃大仙於去年8月3日亦發生警民衝突,其中兩名被捕的男子嚴世宏(20歲,報稱學生)和曾天樂(22歲,報稱運輸工人),各被控1項襲警罪。而嚴今加控另1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黃大仙港鐵站D2出口外襲擊警員麥永祥。嚴的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曾的案件押後至2月20日。

而女被告韋秋盈(40歲,報稱無業)被指警員上門搜屋調查其胞弟的案件時襲擊警員。她原被控1項襲警罪,今被加控另1項襲警罪。兩罪均指,她於去年11月29日,在九龍灣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襲擊警長49734。該案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據悉,被告涉推該名警員、踢他的大腿。此外,被告亦涉咬警員的右手臂,令他流血。

而裁判官處理該些案件,查問為何控罪中仍披露警員姓名或編號。控方便解釋,若案件之前提堂時已披露,就不會作出修改。

案件編號:KTCC1503、1505、1981、1983、1984、1985、207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