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稱受朋友母親指示 往劫兩婦以奪回輸麻雀所失 認罪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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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疑不忿在麻雀枱輸錢,指使兒子的多名朋友打劫「麻雀腳」,圖搶回所輸的錢。中年婦和7名青年被控搶劫等罪,其中兩名參與的青年,今(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相關控罪,並表示願意協助控方,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期間准繼續保釋。

兩名分別14及17歲少年,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劫搶及企圖搶劫罪。(資料圖片)

14歲被告承認1項搶劫罪,而另一名17歲陳姓被告則承認1項企圖搶劫罪。

14歲被告認與另3人參與搶劫

案情指,女事主陸澤菊於2018年12月16日凌晨12時許,返回深水埗福華街住所。惟她在樓梯間遭4名戴口罩的劫匪搶劫,包括14歲被告。他們從陸的手袋搶去8000港元和500元人民幣,然後逃去。

17歲被告認與另4人往搶劫

另一名女事主何琼,則於翌日凌晨在深水埗北河街,被17歲被告和另外4人捂著嘴。他們並試圖搶去其腰包,但因何大叫求助,眾人把她推倒後,便逃離現場。

兩名被告事後被捕,並在警誡下稱,受一名朋友的姓周的母親指使而犯案。其中17歲被告指,周透露打麻雀輸掉輸錢,遂指示他把輸掉的錢搶回來。

案件編號:DCCC 5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