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華指O記追查300多名目標人物:檢控數字肯定越來越高

撰文:鄭秋玲 麥凱茵
出版:更新:

反修例事件衍生的被捕人數,由去年6月至今,已有逾7000人被捕,截至1月19日已起訴當中1106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接受訪問稱,由O記接查的有關案件共75宗,目前仍有300多人是目標人物,處於調查中階段「準備拉」。
他又指,在綜合背景、證人證供等後,會考慮是否控告,並徵詢律政司意見,又指案件在衝突場面發生的超過一半,目前主要調查困難在於有「海量」的錄影片段,須大量人手花時間閱覽,以蒐集證據。O記本身有十多人負責「睇片」,預計第二季會再增加人手,有部分重聘退休警員都協助相關工作。李桂華指,檢控數字「好肯定係會愈來愈高。」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目前仍有300多人是目標人物。(羅君豪攝)

據警方數字,去年6月至今年1月19日,警方共拘捕7143人,當中起訴1106人,佔總拘捕人數的15.5%,主要涉及暴動、非法集結等控罪。當中41人被法庭定罪,涉及罪行包括非法集結、刑事毀壞、侮辱國旗、傷人、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12人被判囚,最高刑期是14個月。另外有379人經調查後獲釋,佔總拘捕人數的5.3%。

O記查75案 拘逾千人

當中由李桂華麾下「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接查的有關案件共75宗,拘捕1048人。他透露,目前仍有300多人是目標人物,處於調查中階段「準備拉」。按案件分類,主要涉及暴動、示威有26宗,涉及攻擊性武器的有8宗,與槍械相關案件有3宗,涉爆炸品有6宗,有1宗是涉嫌發放新屋嶺拘留中心假消息,被告被控煽動參與非法集結。

▼反修例風波持續逾半年▼

+23

閱覽「海量」影片 第二季料加人手助查

李桂華指,在刑事調查程序,只要警方有合理相信有干犯罪行,就可以拘捕調查。目前調查困難在於,案件在衝突場面發生的超過一半,依賴拘捕時由在場警務人員的觀察所得,以及錄像片段。他形容錄像片段數量是「海量」,花費了不少時間,檢視網上公開片段、周邊環境如店舖的閉路電視等,「係我哋工作之中,構成最大最大挑戰,暫時都係錄影證據所需要時間。」O記本身有十多人負責「睇片」,預計第二季會再增加人手,早前警方重聘退休警員,其中有部分都是協助相關工作。

他指,在綜合背景、證人證供等後考慮是否控告,會尋求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律政司檢視警方證據是否足夠,以及有無涉公眾利益後,如有合理定罪機會便會提控。他續指,檢控案件視乎法院級別,「如果去愈高嘅法院,準備嘅工作就會愈長。」他指,「8個月時間,已經有15.5%能夠擺到上法庭,都係比較輕微啲嘅案件,喺裁判官層面已經處理得到。」他指,隨住時間檢控數字會上升,「再睇耐啲嘅時候呢,我好肯定係會愈來愈高。」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及總督察周學賢,在1.19「天下制裁」遊行演變衝突事件後,接受傳媒訪問。(羅君豪攝)

形容「踢保」情況由罕見變多見

至於「踢保」情況,警方未能提供數字,但李桂華形容「以往罕見,依家多見。」李桂華解釋有關程序,指「踢保」是指「拒絕警察擔保」,強調不會因而影響警方調查工作,一向都有情況是「踢保」後一樣會被捕。他指,按條例被捕人最多可拘禁48小時,但調查未完成,法例上容許警方兩種處理方法,包括「警察擔保」,被捕人交保釋金及按時到警署報到;亦可以決定暫控罪名,交由法庭裁判官作「法庭擔保」,裁判官可以要求交出旅遊證件、禁足令等,均是方便警方調查案件的程序。

李桂華指,警方認為未必需要法庭的擔保條件的話,會用「警察擔保」處理,實質用處是,警方會利用這段擔保時間調查,並定時通知被捕人調查進度及結果,如決定落案或撤銷調查。假設被捕人「踢保」,而警方決定控告,會先嘗試透過之前留有的電話及住址聯繫,但「好難避免地去佢屋企、辦公地方。」按情況需要或會列入通緝名單,當行街被查身份證,或者過境時就會被截獲。被問到會否將「踢保」名單通報其他執法機構,限制出入境,他指在調查期內、未正式列入通緝,是不會將資料傳遞予其他執法機構,「一定唔會關我哋(警方)事,無咁嘅渠道、機制。」就為反修例事件發出過幾多通緝令,警方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