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退休在即 2020法律年開幕感嘆任官10年社會氣氛已不同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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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24日)宣布終院法官張舉能將於明年接任首席法院一職。而將於明年1月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其10年任期絕非風平浪靜,更可謂是本港司法界的寫照。馬任官期間經歷過兩次釋法,其中人大於2016年在立法會宣誓案裁決前釋法,更引起極大爭議。
然而,馬官多次在公開場合中強調法治及司法獨立,惟近年不絕的社會風波,法庭的裁決和判刑往往惹來各方批評,法院和法官亦成為示威者針對的目標,甚至有人曾在法院門外噴上「法治已死」。雖然馬道立已多番強調法官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但他也禁不住慨嘆現的社會氣氛已有別於他10年前上任的情況了。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右),將接替明年退休的馬道立(左),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外形「圓碌碌」、貌似《麥兜》中的「黎根」的馬道立,師承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鄧國楨,馬的徒弟則有高院法官鍾安德、區院法官胡雅文、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和石永泰等。而馬道立的妻子袁家寧,亦為上訴庭法官。

馬道立幼年已赴英讀書,他於1977年在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繼而取得大律師資格,再於1993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現稱資深大律師)。

曾代表政府出戰居港權案

馬官擅長民事案件,多番代表政府出戰,其中最矚目的案件,無疑是涉及居港權的「吳嘉玲案」。該案涉及本港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是否享有居港權。

終院原本於1999年裁定,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在中國內地所生子女,都可享居港權,不論出生時其父或母是否已成為香港居民。惟政府同年提請人大釋法,人大及後釋法指,只有獲批單程證的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子女才享有居港權。

任終院官多次作終極反勝裁決

馬道立於2001年獲委任為高院法官,兩年後已升為高院首席法官,2010年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而他任法官期間,曾審理多宗具爭議的案件,包括在民間電台案中和法輪功被拒入境案,都判政府勝訟。

然而馬官有份審理後獲終極反勝的例子也不少,例如近年涉及性小眾權利的案件,包括變性人W欲與男性伴侶結婚的案件,另外入境主任梁鎮罡爭取同性配偶可享公務員福利,及以配偶身份評稅,同樣被裁定終極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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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曾蔭權終極勝上訴得直

前特首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亦同是在原審及上訴庭均被裁罪成的情況下,至終審法院審理時,包括馬官在內的五名法官,認為指曾面對控罪缺乏貪污元素,原審官卻未有在曾是否明知故犯,及其罪行嚴重性是否足以構成刑責這兩問題上,未有向陪審團作詳細闡釋,最後裁定曾終極上訴得直,洗脫罪名。

不過,終院對於高官涉貪的案件,仍是絕不手軟,馬官任內亦有審理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的貪污案,四名被告終審上訴均告失敗。

任法官兩遇人大釋法

馬道立任終院首席法官後再兩度「重遇」人大釋法,其中一次在2011年,剛果民主共和國在港被入稟追債,終院主動向人大提請釋法。終院最終根據人大釋法,指香港須跟從中央政府,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實施絕對外交豁免權,因而判該國勝訴。

另一次於2016年,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涉及的宣誓風波案,法庭裁決前人大突然主動釋法,不少法律界人士均指做法破壞本港的司法獨立,衝擊法治。馬道立多次被問及對該次人大釋法的看法時,都拒絕回答。

至他在終審法院處理這宣誓案件時,亦只稱根據案例,人大的解釋權力是「廣泛而不受限制」,又指釋法列明無真誠莊重地宣誓,便要撤銷議員資格。而梁頌恆因宣誓時手指作交叉狀,是拒絕宣誓的客觀標示,最終亦拒批上訴許可,梁游二人終極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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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件法庭屢受衝擊

除了釋法外,近年本港社會動盪不安,亦是馬官近年在法庭遇上的挑戰。自2014年的佔領運動,至2016年的旺角騷亂而引發的刑事案件,法庭的裁決往往引發爭議,其中梁天琦暴動罪成被判監6年,不少網民表示不滿,甚至作出針對原審法官的言論:另一邊廂,退休警司朱經緯被裁定襲擊途人罪成,並遭判囚,亦有市民舉起「狗官」、「司法不公離譜」等標語以表示不滿裁決。

自去年6月反修例運動後,針對法庭和法院的情況更為加劇,甚至有人破壞法院,甚至有法院門外被縱火。

感嘆近年增對法官人身攻擊

面對法院捲入社會撕裂的風波中, 馬官在今年法律年開啟儀式亦特別提到,覺得現在與10年前相比,過往較少會對法官作人身攻擊。他又指,覺社會對法庭和法官的評論和意見,部份建基於錯誤觀念和誤解,當中有些說法「甚至近乎不能接受」。

馬官唯有一再強調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又強調法庭的中立性,呼籲司法人員要向市民解釋法治的意思,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亦不會尋求中間方案去解決社會、政治或經濟問題。

然而馬官對這情況所表示的憂慮,相信亦將會是法庭未來必須面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