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學生出席記錄騙近17萬撥款 商專前助理校長及主任被判社服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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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業專科學校的前助理校長及前項目統籌主任,於在任期間串謀偽造學員的出席記錄,以詐騙僱員再培訓局撥款近17萬,二人早前承認串謀欺詐罪,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160小時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首被告曹敏和(34歲)及次被告張豪翔(32歲),案發時分別為香港商業專科學校的助理校長及項目統籌主任。他們同被控於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28日期間,串謀詐騙僱員再培訓局,包括編製及遞交虛假的學生出席記錄,以誘使當局批出資助及增撥學額。
被告偽造三名學員的出席紀錄
案情指,曹及張任職期間,責管理該校提供的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課程。每個財政年度前,商專會向僱員再培訓局申請分配學額,以開辦認可再培訓課程。如商專能達到僱員再培訓局的要求,包括課程平均出席率達八成或以上,則可申請增撥學額,加開再培訓課程。
曹於2017年5月月,向僱員再培訓局申請增撥學額,以加開一個簿記課程。由於早前開辦課程的平均出席率只有78%,有關申請被拒。為達到有關出席率門檻,兩被告偽造三名學員的出席紀錄。該三名學員從來沒有出席課堂或經常缺席課堂。
僱員再培訓局因此批准商專申請在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間,增撥44個學額以加開兩個再培訓課程,商專亦獲發還培訓費16.8萬元。
案件編號:WKCC27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