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禁堂食一個月食肆蝕20萬零補貼 斥政府漠視新餐廳需要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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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疫情持續未退,政府早前宣布於7月15日起餐飲業處所晚間禁堂食,措施推行近一個月,有餐廳負責人指生意大跌超過七成,但礙於餐廳在3月才開業,不符合第二輪防疫基金提供補貼的要求,至今未能獲得政府任何補貼。
負責人批評政策未有顧及新開張的商戶需要,而且餐廳申請牌照需時,以2月底劃界不合理。他又說,自禁堂食令推行後,餐廳損失達20萬元,若措施扔持續,餐廳將難以捱下去,只剩下結業一途。
(全城抗疫系列之三)

早於4月底,餐廳受防疫措施影響,下午人流疏落。(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張先生與利先生於大角嘴開設的餐廳於3月開業,一開張即撞正疫情爆發,加上租金壓力、一系列的防疫措施,當時餐廳生意大跌六成,更曾經每晚只得1000元收入。為顧及營運開支,他們推出各項優惠,希望能捱過難關;當時他曾向記者坦言與其等政府協助,寧靠自己「捱得辛苦」渡過難關。

晚間禁堂食 生意跌七成

政府於上月中再度收緊防疫措施,包括晚上6時至翌晨5時不得供應堂食,而日間處所內的入座人數不得超過一半。他們坦言此舉對餐廳打擊甚大,加上餐廳位於工業區,午市生意主要靠附近寫字樓,惟隨着更多公司推行在家工作,不僅令生意進一步大減七成,於晚市禁堂食令推出一個月期間更損失近20萬元。

獲批牌照需時 批以2月底畫界不合理

政府早前針對受影響的餐飲業,推出的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不過要求申請人在2月29日前持有食環署發出的有效食物業牌照。由於他們的餐廳於3月開業,未符合申請資格。但他指出,自己其實早於去年11月籌備開業,當時仍未爆發疫情,並早於12月已提交申請,惟由申請到獲批牌照需時。他對相關措施大表無奈,認為政府應顧及新開業商戶需要,以2月29日劃界的做法不合理。

政府分別在2月14日及4月8日宣布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首輪針對餐飲業的措施以宣布當日、即2月14日為界線,只要在當日或之前持有食環署發出的有效8類指定食物業牌照,並在遞交申請當日仍然營運,即符合申請資格。不過,次輪的補助則以2月29日為界線,申請人須在當日或之前持有食環署發出的有效食物業牌照,才符合申請基金的資格。

▼第三波爆發 政府延長限聚令、晚市禁堂食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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