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區議員否認去年11月維園聚會涉阻差辦工 案下月預審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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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名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去年11月在維園舉行選舉聚會,聚會期間大批防暴警察進場驅散,3名當時仍為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文念志、「機場大叔」陳振哲及鄭仲恒被警方拘捕,後被控以阻差辦公、無牌管有無線電等罪。案件今(14日)於東區法院再次提堂,三人均否認阻差辦公罪,而文則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作審前覆核,文就管有無線電一罪的判刑,則押後至阻差罪的審訊後再行處理,另外,辯方要求披露更多個別警員身份的資料亦被拒絕。

3名被告均為現職區議員

3 名被告:文念志(29 歲)、陳振哲(47 歲)及鄭仲恒(30 歲),3 人均為現任區議員,現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們於去年 11 月 2 日在維園 8 號閘門外故意阻撓編號18506的高級督察、機動部隊Echo 3 大隊、應變小隊B1 小隊及其他警員;三人今日否認控罪。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個對講機。

官指控方案情已列出警員資料

辯方曾要求控方披露控罪書上「其他警員」資料以便辯方準備抗辯,惟控方指案情以上述小隊為整體,非單獨指控被告抗拒當中任何一名警員;裁判官亦指出雖然控方未有在控罪詳情中列出所有警員編號,但其提交的案情撮要中,已經清楚列出有關的警員身份等資料,對辯方而言應已經足夠,最終駁回辯方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4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