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漢歐洲騙財 港戶口洗3百萬黑錢 法定罪後再在港囚28月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法國籍男子逾10年前在海外設外幣投資網站,騙取90名歐洲人約129萬歐元,並把28萬歐元(約3百萬港元)轉到香港的戶口。香港警方按法國檢察部的要求,協助調查及凍結這些在港的犯罪得益,該男子已在法國就訛騙等罪判囚5年,他今年入境香港時被捕,並需就他曾用香港的戶口作洗黑錢活動面對刑責。法籍男早前認罪,這宗區域法院案件今(6日)借用西九龍法院法庭處理,被告被判入獄2年4月。

被告Lodovic Charles Bernard Cocheteux,44歲,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他在2009年4月至2012年2月期間,在一個本地銀行戶口處理該28萬歐元(約港幣3百萬元)犯罪得益。

在歐設外幣投資戶口騙財

警方透露,被告經營的投資網站主要提供外幣投資,他訛稱投資者可望得到12%至15%的回報,約90名法國及比利時的投資者把款項存入被告於英國的銀行戶口,惟最終沒有收到回報,亦取不回本金,涉及款項約129萬歐元。

被告Lodovic Charles Bernard Cocheteux在法國已被定罪及服刑,但到港後仍需就在港的洗黑錢罪付刑責。(資料圖片)

法國檢控部求警助取銀行資料

法國警方於2009年發現被告將28萬歐元,透過一個葡萄牙戶口轉帳至香港,法國檢控部於2010年12月透露刑事司法協助,向香港警方尋求協助,並要求提供被告於香港銀行戶口的記錄。

被告在法被判入獄5年

香港警方根據要求,把資料提供給法官檢察部門,並於2012年2月應法國要求,凍結有關的犯罪收益。同年3月,被告在法官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入獄5年。警方之後亦有按法國檢察部的要求,向法庭申請當中的16萬元犯罪收益充公及歸還法國。

被告曾用海外公司處理香港戶口

香港警方亦有繼續就餘下的12萬歐元作調查,並發現被告疑為隱藏身份,開設了一間英屬維京群島(BVI)公司,並用以控制一間香港公司,並用該香港公司在香港開設戶口及處理犯罪得益,警方亦有用法庭申請充公該12萬歐元。

被告今年二月入境香港時被捕,並被控以一項洗黑錢罪名。

總督察陸振中稱,即使上游罪行已在外地定罪,香港警方仍會在本港繼續追查涉及本地的洗黑錢活動。(王海圖攝)

警會追查本地的洗黑錢活動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調查組總督察陸振中在庭外稱,歡迎法庭裁決,並稱即使上游罪行已在外地定罪,香港警方仍會在本港繼續追查本地的洗黑錢活動,以防止任何人利用香港的國際金融市場作洗黑錢的用途,而有關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 4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