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取消實體畢業禮學生於校內遊行 中大報警:口號顛覆國家政權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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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原定今日(19日)至周六舉行的中大畢業禮改為網上進行。有中大學生不滿校方以疫情為由取消實體畢業禮,質疑校方不欲學生藉場合表達訴求,今日發起校園遊行,並以默哀方式,關注在反修例事件中傷亡、流亡海外的示威者,及12名在內地被扣押的港人,現場有約百人參與。在遊行開始前後,有校園保安拍攝影片,又呼籲學生停止聚集及遊行。
中大就事件兩度發聲明。中大指,今天12時許開始,逾百人擅自在大學校園進行集會及遊行活動,涉嫌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又指出部分人士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高叫港獨口號以及顛覆國家政權口號,大學今早已經報警,並將情況即時通報警方。校方亦對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有中大學生不滿校方以疫情為由取消實體畢業禮,質疑校方不欲見到學生藉畢業禮表達對社會意見,發起今日舉行「暴大2020我們的畢業禮」,以遊行默哀方式,表達關注12港人被扣鹽田事件。(胡家欣攝)

約一百位中大應屆畢業生響應網上校園遊行的號召,今午在港鐵站外對出的民主女神像附近集合及出發,遊行至百萬大道。部份人戴上面具、手持黑色汽球及「一息尚存 抗爭到底」、「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等標語,沿途高叫多個反修例口號,包括「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等。

畢業生到「二號橋」默哀 於「烽火台」重演去年衝突場面

畢業生期間曾到爆發激烈衝突的二號橋位置,為在反修例運動中傷亡和逃離的示威者,以及12位在內地被扣押港人默哀三分鐘。他們遊行到目的地後,手持標語高唱《願榮光歸香港》,有部分人戴上「豬嘴」及頭盔,以一身示威者裝扮,並手持印有「梭角分明 毋負期許」的圓盾在烽火台前重演去年中大衝突的示威場面,亦有畢業生舉起12港人名字站立,行動完成後,眾人在原地影畢業照,並和平散去。

有兩個男子被校方保安截查,暫未知悉是否屬中大學生。(胡家欣攝)

校園保安拍片 警告參與者違限聚令

校方在現場派出十多名保安沿途跟隨,至少有兩人手持攝影機拍攝,亦有保安透過擴音器多番呼籲學生保持社交距離,以免疫情擴散;又要求他們停止遊行及聚集,否則有機會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並負上相關法律責任。遊行剛起步時,有學生嘗試校巴站附近地上塗鴉,立即被保安阻止斥責,指行為屬刑事毀壞,要求記錄對方身份證不果。

參與遊行的陳同學表示,過往同學不時在畢業禮表達社會訴求,校方今年卻基於疫情改為網上舉行,有感在《國安法》下發聲機會減少,故參與校內遊行,以銘記去年中大衝突事件。她指,現場保安多番向參與者表示,涉違限聚令及公安條例,認為保安若要保護或警告學生,有關做法並無必要,質疑校方加強保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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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區議員兼中大畢業生陳易舜批評校方藉疫情為由,取消實體畢業禮。陳認為,目前社會政治低迷,今日參與校園遊行,希望鼓勵大家表達反修例訴求,同時保持社會對時事的熱度。被問及有學生叫喊「光時」口號;會否擔心有違《國安法》,他認為,每個同學有表達自由,尊重他們表達訴求。

有應屆畢業生則認為,不會擔心在校園叫「光時」等口號或手持相關旗幟被追究,認為大學有空間表達訴求,「想拎咪拎,嗰個都拎就唔驚。」

觀塘區議員兼中大畢業生陳易舜批評校方藉疫情為由,取消實體畢業禮。(胡家欣攝)

遊行12時開始 中大於10時30分及2時30分發聲明

中大就校內遊行,分別於早上10:30以及下午2:30發聲明。

於早上10時30分的聲明,中大指,大學今天 (11月19日)清晨發現校園多處遭人以噴漆塗鴉,包括書院、教學樓及公共空間的多座建築物的牆壁、通道及地面,可能造成永久損壞。大學強烈讉責此等違法及不負責任行為,由於相關行為屬於刑事毀壞,大學已經報警處理。

聲明又指,大學亦從網上得悉有團體發起今日於畢業禮期間,於校園舉行集會及遊行活動。鑑於大型人群聚集會為校園帶來健康風險,而且相關行為很可能觸犯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亦可能違反《公安條例》(第245章)就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的相關規限,大學為防情況失控,已經就此通報警方。

至下午2時30分中大再發聲明,指部分人士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高叫港獨口號以及顛覆國家政權口號,大學今早已經報警,並將相關遊行及集會情況即時通報警方。校方對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中大又指,由於遊行及集會活動在社交平台發起,活動舉辦者亦未有向大學申請,大學無從辨識主辦者的身份。為保障同學,大學早前亦已積極與學生代表溝通,希望他們協助發放訊息予其他同學,提醒同學不要參與違法及違規的活動,及有關活動的法律及健康風險。

中大:畢業典禮莊嚴 不是作政治表態的場合

中大再次重申,畢業典禮是莊嚴的場合,絕對不是作政治表態及發放政治訊息的場合, 對於所有不尊重場合及不顧其他畢業生及其親友感受的不負責任行為,甚至觸犯國家安全的行為,大學深表遺憾並予以強烈譴責。任何學生或職員作出有損大學聲譽的行為,大學必定按紀律程序嚴正處理。

教育局晚上發稿指,有人高叫及展示『港獨』信息,有關行為可能已觸犯《香港國安法》。發言人重申校園並非法外之地,師生須遵守法律,更不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大學亦有管理責任,確保其運作符合法例要求,以及學生和社會整體的利益。

教育局又指,支持中大校方就今日的事件通報執法部門,並表明將按其既定機制,處理有損大學聲譽行為的做法。

警方回覆查詢指,接獲中大通知有人在校園內用噴漆塗鴉牆壁,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 發言人指,有人在中午時分在校園內聚集及遊行,該公眾活動並沒有獲得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非法集結,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