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未成年少年拋欄桿落輕鐵路軌 官稱案件嚴重須阻嚇 判勞教中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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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未成年男學生把3個膠欄桿拋至天水圍的輕鐵路軌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15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幸而車長留意到路軌上有物品才避過意外發生,否後後果不堪設想,故須判阻嚇刑罰,兩男生被判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16歲姓謝男生,及17歲姓黎男生。他們被控一項意圖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罪,指他們於今年2月21日,將3個膠欄桿拋落天水圍濕地公園天恒輕鐵站路軌。

車長發現欄桿才未釀成意外

裁判官指案件未釀成意外,全因車長及時發現路軌上的欄桿,與被告無關。兩人的相關報告亦指,16歲的謝因守法意識薄弱才犯案,現已感到愧疚;17歲的黎則鹵莽及沒有想到法律後果,現亦感到後悔,報告亦指二人已明白不應用非法方式表達意見。

律師強調被告只想阻礙交通

辯方求情透露,謝有特殊學習需要,成績不算特出,但本性不壞,立志從事汽車維修行業;黎亦已感後悔。辯方又指,事件只令交通延誤約5分鐘,加上當時列車時速僅每小時25公里,對乘客構成的危險不算嚴重,又強調黎只想阻礙列車行走,無意令人受傷。

案情指,港鐵職員發現有穿黑衣人士於濕地公園輕鐵站路軌擲下膠欄,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後在附近截查兩名被告,並搜出黑帽、手套及黑外套等物品。兩人認穿黑衣將三個膠欄掟落路軌,其後於附近脫掉黑衣服裝。

案件編號:TMCC 19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