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頌德遭女助理偷248萬  官指被告圖淡化自已貪婪 判囚3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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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作人雷頌德的女助理,挪用雷逾248萬元,部份款項更被用作支付婚宴酒席費用,及蜜月開支。她早前被裁定盜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共7罪罪成。法官今(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透露,被告丈夫的求情信中,指被告替雷工作是噩夢的開始。法官指,這顯示被告沒有悔意,圖淡化自己的貪婪,最終判她監禁3年。

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鄭嘉欣(36歲)的行為早有預謀,亦是嚴重違反誠信,若非雷頌德發現,被告會繼續其行為。法官判刑時亦透露,被告丈夫的求情信中,指被告替雷頌德工作是噩夢的開始,法官指被告丈夫淡化,顯示被告沒有悔意,企圖淡化自己的貪婪。

被告花費部份款項 支付婚宴酒席費用

女被告早前被裁定在2012年1月21日至2013年9月2日,向渣打銀行出示雷頌德預先簽署的存款單和以兌現支票的形式,將雷及他名下公司的戶口的資金轉走,涉及80次交易,涉款逾248萬元。被告另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指她在2013年9月3日,使用虛假的賬單副本,意圖誘使雷頌德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被告在案中曾將資金轉至旅行社,以購買機票和酒店住宿,部份更用作支付婚宴酒席費用,及蜜月開支,或替其母親購買勞力士,用於被告個人開支的款項涉24萬元,餘下資金則轉入被告的戶口。

被告在審訊中辯稱,涉案轉帳為雷向她歸還早前她墊支的費用。

案件編號:DCCC 62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