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億日圓劫案|路障截獲1人逃上巴士被擒 兩南亞匪囚72及82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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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3年前發生巨額劫案,多名找換店職員帶同逾4.5億日圓,前往銀行存款,途中被八名劫匪搶去巨款。惟遇上機警男途人留意到接載劫匪的車輛十分可疑,遂記下車牌等資料。警方即在各區設下路障,並在美孚新邨成功截到涉案私家車,疑犯即四散離跑,有人跳橋成功逃脫,亦有人欲乘巴士離開時被捕,警方並起回被劫款項。其中兩名南亞被告,早前承認1項搶劫罪,法官今(1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劫案在鬧市發生,不能忽視對公眾造成的風險,判兩人分別入獄6年和6年10月。

同案車手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兩名被告:尼泊爾裔的THAPA Kenis(24歲),和巴基斯坦裔的MUHAMMAD Yamin Butt(41歲),兩人早前承認於2018年2月9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和其他不知名人士,搶劫4.5億日圓(折合約3200萬港元)。次被告在港提出免遣返聲請。此外,他於2008年曾因使用他人身份證等罪,被判監15個月。

被指為案中車手的巴裔被告簡志成(KHAN Khurram Bashir,37歲),本周三遭陪審團裁定搶劫罪名不成立。

鬧市犯案不能忽視對途人風險

而法官在判刑時指,是次劫案為有計劃行事,涉及8名劫匪。他們在鬧市犯案,不能忽視對途人的風險。法官又指,持「行街紙」的次被告,在另一案獲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法官最終判首被告和次被告,分別監禁6年和6年10月。

官讚途人助警破案

法官在判刑後,讚許曾作證的途人楊凱生,指他記下接載劫匪的七人車的資料,然後告知警方,令警方可迅速設立路障。法官亦讚許案中的警員,以及協助拘捕次告的海關人員。

事發經過,印度通緝犯文子星亦曾因本案被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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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5名找換店職員於案發日早上,帶著兩個藏有涉案日圓的行李箱,前往銀行存款。惟他們在涉案地點被8人襲擊和搶劫,兩個行李箱被搶去。

途人抄下車牌通知警方

在尖沙咀送貨的楊凱生,見到有多人下車,並手持銀色金屬物件。因感到可疑,楊記下該車的車牌等資料,然後報警。

警方在美孚新村的天穚設立路障,並發現涉案七人車。警員截停涉案七人車,當場拘捕首被告和司機,並在車內起回被劫的款項。

次被告逃上巴士後被捕

此外,3名海關人員坐車途經美孚新村,目賭次被告和另一名男子從七人車逃走,亦開車加入追截,次被告因此被迫跳橋。海關人員之後在美孚港鐵站外見到次被告,並尾隨對方,發現他登上巴士。海關人員截停巴士,警員在巴士內拘捕他。另一名男子在跳橋後,逃去無蹤。

案件編號:HCCC2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