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涉腳𨅝警案 辯方指被告比警員矮 伸盡腳亦應踢不到其大腿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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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被指前年聖誕節凌晨在旺角舉腳𨅝了警員的大腿一下,事後被控襲警罪。她否認指控,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警員供稱當晚驅散期間,被告情緒激動,大喊「死黑警」並不願離開,其後舉腳𨅝其大腿。辯方質疑被告比警員矮少,以警員所述二人相距的距離,即使被告將腿伸到最盡,也無法碰到警員,反指警員因曾向被告使用了胡椒噴劑,故指被告「襲警」來合理化其行為,警員否認說法。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裁決。

被告李貴花(42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2019年12月25日,在旺角砵蘭街近山東街交界襲擊警員黃梓峰。

警員黃梓峰供稱,當日凌晨在登士打街與砵蘭街交界設防線,向朗豪坊方向推進期間,有大量群眾聚集,當中有人用粗口辱罵警員及呼喊政治口號。至山東街,大部份人已散去,身穿黑色裝束的被告卻不理警告及藍旗,在現場逗留。

指被告踏前𨅝了一下

黃謂,舉起胡椒噴劑後,被告激動叫道:「警察大x晒呀?死黑警!」即使途人拉住她,她仍然不願離開,更踏前起腳,𨅝其大腿一下。黃隨即後退,大叫「襲警」及噴胡椒噴劑,同袍則上前制服被告。

男警黃梓鋒稱遭被告李貴花起腳𨅝其大腿一下。黃即大叫「襲警」及向李噴胡椒噴劑。(林樂兒攝)

官對黃自稱身高1.5米感疑惑

黃被辯方問及身高時,回答大概1.5米。裁判官張天雁聞言,亦疑惑道:「1.5米?」並詢問黃是否確定,黃就謂:「我唔敢確實數字肯定我幾高。」此時,辯方大狀走到被告身旁,表示自己高約1.7米,與被告相若。

被告矮少疑腿不夠長𨅝到黃

辯方律師續指被告比黃矮小,若要𨅝其大腿,「咪要(把腳)遞到好高?」他之後追問被告起腳時,兩人相距多遠。黃回應,被告被途人拉住時衝前,向前伸腳,距離約1米。他又稍為行出證人台,形容應是他與法庭書記旁邊的電腦之間的距離。辯方則稱,擔心他的量度不準確,並認為其示範的距離應不止1米。他又質疑,若依據此距離,被告把腳「伸到最盡都𨅝唔到(黃的大腿)」;黃不同意。

疑黃以襲警合理化其用胡椒噴劑

律師續指被告根本無起腳𨅝黃,卻遭黃與其他警察噴胡椒噴劑,黃就以襲警為由,將使用胡椒噴劑一事合理化。黃否認辯方說法,堅稱因被𨅝中才用噴劑。

同場警員未目睹事發經過

拘捕被告的警員鄒家俊就供稱,他當時與黃隔一至兩個身位,無特別留意被告,但聽到黃大叫「襲警」,遂上前制服。他承認並無目睹事發經過。

女被告李貴花稱當日聽到警察辱罵市民,氣憤下與警對罵,之後遭人用胡椒噴劑噴到睇唔到嘢。(林樂兒攝)

聲稱在旺角等丈夫駕車接載

被告自辯透露,2014年確診焦慮驚恐症,至今仍需服藥。她指平安夜晚上與姐姐在朗豪坊用膳逛街,凌晨1時左右各自回家,因警方封鎖旺角道路,未能找到交通工具歸家,一直與丈夫聯絡及等他駕車接載。

聽到警辱罵市民感氣憤

她尋路與夫會合時遇上警方防線,「根本無路讓市民離開」,加上聽到警員辱罵市民,氣憤下便與警方對罵。她坦言,由於太憤怒,旁人也拉扯不住,期間可能踏前了一步,隨即遭胡椒噴劑「噴到我睇唔到嘢」。其後,有警員用盾將她推落地,被制服時手掌、小腿、膝蓋等受傷,不知掙扎期間是否踢到人。

對於控方質疑她有路可走卻不離開,被告不同意,指已經「街頭行到街尾」,但仍未能走出警方的防鎖線。

案件編號:KCCC15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