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警員被刺傷手臂案|3男被加控暴動罪 案將轉區院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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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有警員在銅鑼灣追捕示威者時被刺傷手臂,3名涉案男子今(25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控方加控3人一項暴動罪名,17歲被告則被改控拒捕罪,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1日再提訊,以讓控方準備轉至區域法院文件。

三名被告:黃鈞華,24歲,工程師;17歲姓羅的男被告;及周霈霖,19歲,學生。黃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指他於去年7月1 日在銅鑼灣皇仁書院外,意圖傷害編號25116號的警員;羅被改控一項拒捕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抗拒同一名警員的拘捕;周則被控一阻差辦工罪。三人又同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指他於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黃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另兩被告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ESCC 1363, 14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