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示威用黑棺材被毀 六旬漢罪成 官斥阻市民遊行權利囚3周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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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激起「黃藍之爭」,社民連前年國慶日在灣仔發起遊行,部份人士並抬著一個黑色道官棺材,惟途中遭一名六旬漢持傘衝擊,令棺材倒下損毀。六旬漢早前被判刑事毁壞罪成,還柙至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直斥他以暴力阻止其他市民行使集會遊行的權利,其悔意流於表面,決定判處他入獄3周和向社民連賠償300元。

求情指社民連拾起棺材繼續行

被告孫國榮(65歲)被裁定於2019年10月1日,在灣仔損毀一個屬於社民連的黑色道具棺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罪行屬同類案件中較輕微,社民連案發後已拾起棺材繼續遊行,他亦已還柙兩周,受到應有的懲罰,現已得到女友和家人的支持,希望法庭能考慮到其年紀及正面的報告,判處較短監禁刑期,讓他能早日重投社會生活和工作。

官批被告以暴力阻市民遊行

裁判官林希維駁斥被告是經審訊後被定罪,並非認罪存悔意,又批評被告暴力阻止其他市民行使遊行集會的權利。

林官續指,本案有兩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非單獨行事,並以雨傘作為武器或工具,刑毀社民連的遊行道具、製造混亂,期間更有警員及社民連成員倒地,認為被告手持武器,較同案另一名獲判感化的被告案情更嚴重。另外,被告有16次出庭紀錄,18次被定罪,最後一次更是案發前不久,直斥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決定以4周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願賠償社民連300元,故扣減他一周刑期。

案件編號:ESCC3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