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牛肉飯店內涉用電筒照射警長 男生被指曾偷拍事主兼說死黑警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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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聲稱在空姐牛肉飯用膳時,遭人以電筒照射眼睛,一名男生在現場被捕,並被控普通襲擊罪,男生否認指控,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警員供稱,當日在店內遭人以綠色強光照射雙眼致出現光影和覺痛,他嘗試尋找照射他的人不果,之後被告走過其桌偷拍他,並說:「死黑警。」警員即表露身份及把被告截停。辯方卻指警員未有即時尋找射他的人和追究事件不合理,又指被告被帶回警署後曾遭毆打,後來更要送院,警員否認辯方說法,又稱不知被告曾送院,更稱不會容許被告被毆打這樣的事發生。

被告何梓洋(24歲,學生)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去年1月14日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一名警長。

證人供述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用膳時被人用綠光射眼2秒

警員李智健供稱,案發當日他身穿便衣,與兩名同事到空姐牛肉飯尋人和用膳,取餐後感覺被人以綠色光束照射雙眼約2秒,其雙眼出現光影並感漲痛,痛楚持續至翌日清晨,但視力並無受損。

女警指後側有人射李

李續指,被照到後便坐下休息。與他同枱的女警署警長黃佩琴亦告訴他,其後側有人以電筒照射他,指示他「睇定啲先」,而他自己曾「睄吓」、「嘗試尋找」誰人照射他但不果。

至被告走過其桌子、偷拍他,並侮辱他「死黑警」後,他才站起來,表明其警察身份,將被告截停,其後目擊被告過刪走相片,當中兩張與他有關。他又稱,現場狀況不適合搜身,遂將被告帶返深水埗警署後,交由同事搜身,他則目擊整個過程。

辯方質疑李未即時尋找光源

辯方呈堂的事發片段顯示,李不滿被告拍攝其照片,並稱是警員,又指法庭已頒令不得將警察起底,有人質疑其身份又指:「冇人知你係警喎嗰陣。」並要求李出示委任證,李拒絕要求指並說:「可以,但而家唔方便。」

辯方盤問時質疑李智健指,李被照射後並無即時尋找光源,又無上前搜查被告,至及後截停被告時亦僅提到被告偷拍他,認為做法不合乎常理。

指有警員把被告頭撞向牆

辯方又指,被告被帶返深水埗警署後,被另一名偵緝警員以拳頭襲擊其肚和下體,又以警槍槍柄掃其肚,並恐嚇他:「枝槍有你衣物纖維,信唔信我告你搶槍?」該警員及後又將被告的頭撞向牆,令被告鼻子受傷、流鼻血送院。李強調目擊搜身和錄口供過程,否認有警員毆打被告,又說:「我絕對唔會容許呢一件事發生」,又稱不知悉被告曾被送院。

案件編號:WKCC259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