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割席促學生會脫離大學、停會長教務會職務 律師:決定涉違法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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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內閣「朔夜」周三當選後,校方翌日隨即發聲明,指內閣因未澄清涉違法及失實的參選宣言及受訪言論,提出五項「封殺」措施,包括暫停代收會費、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暫停內閣成員校內不同委員會職務。
有律師表示,中大學生會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成立,承認學生會屬中大一部分,校方要求學生會脫離大學,與中大政策及規程不相符,若大學決定未經法定程序,有涉嫌違法風險,學生會可提出司法覆核。候任會長林睿晞回覆查詢指,學生會暫時仍相討下一步行動。

中大學生會內閣「朔夜」周三當選後,校方翌日隨即發聲明,指內閣因未澄清涉違法及失實的參選宣言及受訪言論,提出五項「封殺」措施。(資料圖片)

中大學生會創立51年,中大昨日發聲明與學生會劃清界線,包括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律師莊耀洸接受《香港01》查詢表示,《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第25條(7)訂明,中大可設有學生會,其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

他指,由於章程已獲通過,代表承認學生會作為大學架構一部分,學生會亦屬於法定機構。莊耀洸指,中大要求學生會脫離大學,並成為獨立組織,決定與大學政策及規程不相符。他指,校方決定若未經校董會決議,或是修訂或刪除規程第7條等,有涉嫌違法風險。

中大聲明又提出,暫停內閣成員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莊耀洸指,根據規程第14條1 (k) 規定,學生會會長屬教務會的當然成員,是法定職位,若校方暫停該職位,須提出足夠理由,並經法定程序,否則同樣有機會違法,「暫停職務幾耐?有冇足夠理由停佢?停佢嘅程序公唔公平呢?」。他認為,學生會可就上述兩項向校方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校方決定理據。

候任會長林睿晞回覆查詢指,學生會暫時仍相討下一步行動。《香港01》向中大查詢兩項決定是否經校董會決議或涉修例程序,正等候回覆。

律師莊耀洸表示中大學生會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成立,承認學生會屬中大一部分,校方要求學生會脫離大學,與中大政策及規程不相符。(資料圖片)

學生會變註冊社團或公司 大學並非撇除法律責任

被問到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若觸犯《港區國安法》,校方是否毋須負上法律責任,莊耀洸指,在刑事或國安法律層面,要視乎學生會違反哪一個條例,「有冇拉大學落水」,大學仍須為學生會承擔法律風險,「上身機會低啲,距離遠咗,安全系數高咗,但唔表示學生會有事,一定燒唔到佢(大學)」;而大學對學生有道德責任,並非完全置身事外。

不過,莊認為,若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財政則會完全獨立,設有個人銀行戶口,若涉及民事訴訟,校方的法律責任風險會大大減低,「如果(學生會)係公司法人,就會告公司;社團可以告所有學生及幹事。」

3,600名中大學生會歷屆成員參與聯署 斥校方打壓學生自治

截至今日下午4時,有超過3,600名中大學生會歷屆成員參與聯署,對中大今次行動表示極度憤慨,指學生會自1971年成立以來,校方從未採取如此激烈行動阻礙學生組織運作,批評校方明顯打壓校園內言論自由、學生自治和學生組織生存的空間。

聲明又強烈譴責中大校方的「荒唐」行動,要求中大校長段崇智教授立即撤回打壓中大學生會的措施,並將尋求召開校友評議會特別大會討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