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涉向警批踭兼藏萬用刀 官要求控方澄清涉案刀的非法用途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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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涉嫌在前年一次太子站外衝突中與警方糾纏,期間被指向一名便衣警「批踭」,並被警員在其身上發現一把萬用刀。他否認襲警以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作供警員指,被告當日衝向一名便衣警員,並用手肘踭批向該警員胸口。被告被制服後,把他帶回警署後發現其藏有一把萬用刀。裁判官劉淑嫻散庭前要求控方澄清,被告身上搜出的萬用刀有何非法用途。

被告蕭志成(28歲,公務員),被控襲擊警務人員,以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襲擊偵緝警員賴展源以及管有一把萬用刀。

警員見被告頸掛黑色潛水鏡

旺角警署警長梁世昌供稱,當時被告在太子道西偉興大廈門外探頭張望街道和警署,被告頸上掛著黑色潛水鏡和揹著黑色大背囊,梁叫:「警察,咪郁!」,被告立即向右跑出大廈,梁目睹被告衝向便衣警員和手肘踭批其胸口。

梁指被告被制服時仍不斷反抗,由於當時有人圍觀叫囂,向他們投擲雜物。梁指揮同僚在外圍保護,並盡快帶被告回警署。

遇襲警員賴展源稱,被告蕭志成「連人帶踭」撞到他胸口,他後退了幾步,之後傷處覺痛。(陳家怡攝)

被撞警員稱覺傷處疼痛

遇襲警員賴展源稱,他亦曾向被告叫:「警察,咪走!」惟被告「連人帶踭」撞到他胸口,他後退了幾步,其後有同僚幫忙制服被告。其間賴指:「你頭先用手踭批我,你襲警,唔好再郁!」他指,觸碰到傷處會感疼痛,又指被告當時走3至4步就撞到他胸口,認同這是電光火石間的事。辯方盤問時質疑,賴庭上證供和記事本不符,記事本並無提及被告衝向警員和以右手踭批。

返警署後在被告身上發現萬用刀

編號14240警員供稱,被告身形健碩,他和同僚協助制服被告其間全部跌倒地上,他以非法集結和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拘捕被告,他見被告褲袋內有可疑物品,提醒同僚小心「佢褲袋可能有架撐」。他回到警署再在被告身上搜出一把黑色萬用刀。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WKCC9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