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分居妻 地盤工在錄影會面稱冤枉 指兩人為「生小孩」性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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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恐嚇及強姦分居妻案今(27日)續,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解釋強姦事件發生當日,他到涉案單位求女事主與他復合,當時事主稱「你成日煩,怕咗你」,於是同意復合,事主後來自行改發另一Facebook帖文稱已原諒被告,並會再與被告「生小孩」,被告於是問事主「係咪可以生小孩」,雙方便開始發生性行為,完事後事主亦同意撤銷分居協議書。對於強姦指控,被告直言「我喺冤枉」。

35歲被告被控刑事恐嚇和強姦兩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3月15日,在屯門某單位威脅X會使她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他亦被控於同年4月9日,在同一單位強姦X。

指兩人性交後 牽手外出食早餐 事主卻突然向保安稱被強姦

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他稱事發當日到女事主X的單位為求復合,二人傾談一會後,X向他表示「你成日煩,怕咗你」,並同意復合,於是被告便叫X刪除Facebook原本的帖文,並再問X是否真心復合,X於是改發另一帖文稱「我原諒老公了,會永遠同佢一齊,會生多個小孩,請大家祝福」。

被告及後問X「係咪可以生小孩」,並與X進行性行為,二人期間也有濕吻,事後被告亦曾問X是否可以撤回分居協議書,X同意,X沖身後二人一同去吃早餐,而他們乘升降機下樓時也有牽手。惟X到大廈地下時突然向保安稱遭他強姦,又指被他綁手及用刀指嚇,而保安曾說「你地夫妻嘅嘢傾下先啦」,也著他先離開。

被告返回涉案單位,見到洗手間有被剪斷的索帶,他擔心會遭X誣告,所以情急之下將索帶丟出窗外。及後他曾致電母親講述事件,母親當時叫他先去備案,但他表示「因為我好愛佢(女事主X),唔想咁做」。對於強姦指控,被告直言「我係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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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事主未正式離婚便另結新歡 被告感憤怒拿剪刀揮舞

至於刑事恐嚇的指控,被告在錄影會面稱當日回家後,見到X在電話中與人聊天,查問之下,X表示對方是一名富有的男子,並說「如果佢肯同我一齊,我會同佢一齊」。被告卻稱雙方未正式離婚,質疑X為何那麼快便另結新歡,X卻回道「遲早會離開你,識定先唔得咩?」

被告感到憤怒,於是拿剪刀在X面前揮舞,並說「點解俾綠帽我戴?」但他沒說過要殺死X。

案件編號:HCCC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