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堅尼地道8號再檢 海港城三度上榜 已打足疫苗者豁免

撰文: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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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六(5月1日)凌晨發布4月30日強制檢測公告,首宗變種病毒與密切接觸者曾到訪的海港城,長洲渡輪碼頭等地需要第三次強制檢測;第二宗變種病毒個案菲傭曾逗留的西環華美達酒店、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全部住戶正在21日隔離中的半山豪宅堅尼地道8號 Kennedy Terrace ,訪客、員工也需要第二次檢測。相關人士需在5月3日或之前完成檢測,4月19日前已經完成疫苗接種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規定。

政府今日會在中環5號碼頭外、灣仔告士打道花園(入境事務大樓外)、尖沙咀海洋中心地下停車場、長洲體育館,重開或增設流動採樣站,為須進行第三次檢測的人士提供服務。

▼4.23堅尼地道8號豪宅Kennedy Terrace撤離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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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公布強制檢測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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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制檢測公告指,因應早前涉及N501Y變種病毒株的源頭不明本地個案,有需要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有關指明地方的人士分別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檢測。

屬第二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2021年3月27日至4月23日期間曾身處香港西營盤皇后大道西 239 號華美達海景酒店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4月19日曾身處下列指明地方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年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a)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33-33A 號及昭隆街 6-16 號萬邦行

(b)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7 號入境事務大樓

(c)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176A-176F 號及威靈頓街 129-133 號錦安大廈

3. 任何在4月17日至4月24日期間曾身處香港半山堅尼地道 8 號 Kennedy Terrace 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各區向公眾提供服務的流動採樣站 (截至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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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第三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2021年4月9日曾身處香港九龍油尖旺彌敦道 82-84號尖沙咀滙豐大廈地庫、地下、1 樓、2 樓及 4 樓滙豐銀行或彌敦道 66-70 號金冠大廈地庫、地下 B1 號鋪及中層渣打銀行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4月11日曾身處香港九龍油尖旺柯士甸道45-53 號地庫惠康或廣東道 3-27 號海港城(只包括商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3. 任何在4月14日曾身處香港新界長洲北社海傍路13B 號地鋪恒樂海鮮菜館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五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4. 任何4月14日曾身處香港中環 5 號碼頭或新界長洲渡輪碼頭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乘客及訪客),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5. 任何在4月14日曾乘搭任何由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營運往來中環及長洲航線的渡輪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乘客及訪客),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6. 任何4月9日至4月17日期間任何時間曾於香港九龍油尖旺柯士甸路 23 號華美達華麗酒店退房的住客,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7. 任何在3月29日至4月18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中環雲咸街 60 號中央廣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5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4.19海港城外設流動採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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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檢人士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則無論是否為遵從本公告中的規定而接受該指明檢測,均會獲視為已遵從本公告中的規定。就科興的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克爾來福疫苗)及復星醫藥╱德國藥廠的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復必泰疫苗),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一般而言是指在 14 天前已經合共接種了兩劑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 (即在2021年4月19日或之前已經接種了第 2 劑新冠疫苗);就曾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的人士,在 14 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新冠疫苗或一劑克爾來福新冠疫苗後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即在4月19日或之前已經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

除了指定檢疫人士,強制檢測公告及指明刊憲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2021年5月1日至5月14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接受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