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置居2021|啟鑽苑派表 一文拆解填表陷阱、交表須知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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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置居/啟鑽苑/租置計劃】新一期綠置居今日(21日)開始派表,推售鑽石山啟鑽苑約2,112伙單位,以及上期綠置居貨尾的青衣青富苑及柴灣蝶翠苑單位,另亦會推售約800伙租置屋邨貨尾單位。
今期申請期由5月28日至6月10日,申請者可於網上申請或提交實體表格。《香港01》為準買家整理以下各項需要注意事項,包括「一表兩抽」申請者切勿重複申請,以免被「DQ」。

一表兩抽須知

申請者需要注意,由於房委會提供「一表兩抽」,若申請者早前已於「居屋2020」申請表內選擇保留申請到綠置居,申請者不需要重新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房委會會在申請期開始前,會以書面通知申請者,其申請已保留至今期綠置居及提供其申請編號 。若於網上遞交的申請,則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若綠表申請者於「居屋2020」被取消申請,則不會保留至今期綠置居。房委會在申請期開始前,亦會以書面通知有關申請者。如申請者仍希望申請今期綠置居,並符合申請資格,需要在申請期內,重新遞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

申請期內通知家庭組合變動

若「一表兩抽」申請者的家庭組合有變,他們需要通知房委會,以便房委會更新家庭成員資料。如有關更改,會令申請者的申請類別有變,並會影響其選樓優先次序,例如由一人申請者更改為家庭申請者,或由一般家庭申請者改為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申請人需要於綠置居申請期內,通知房委會。

↓填寫綠置居申請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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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重覆申請會「DQ」

任何人士只能名列於一份申請表內,否則視作重複申請。申請者及名列於申請表第一部分的家庭成員如屬已婚人士,其配偶必須名列於同一份申請表;而夫婦亦不能夠分開兩份申請表申請,否則亦屬於重複申請。

申請者需要注意,包括已選擇「一表兩抽」的申請者,如再次遞交綠置居申請,其所有申請會被視作重複申請。房委會指,如有重複申請,不論任何原因,所有申請一律作廢,而已繳付的費用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填寫支票須知

申請費用為250元,申請者需要將一張由申請者或其他人簽發劃線支票或本票,連同申請表一同提交。支票或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申請者需要在背面寫上香港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房委會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申請者需要將支票或本票的號碼、銀行編號等資料填寫到表格上。

入息及資產淨值申報

申請者及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需要申報在港及香港以外地區的每月總收入,以及總資產淨值。申請者遞交申請表時,毋須提交收入及資產等證明文件,不過申請人需要備存所申報收入及資產分項的詳細證明,以供房委會日後有需要時,作進一步審查。

值得注意,房委會公屋住戶或房協出租屋邨住戶、符合「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或「為初級公務員提供一次過公共房屋特別編配」申請資格,而獲發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以購買今期銷售計劃單位的人士,以及持有有效《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則不用申報入息及資產。

申請者可將表格交到觀塘的綠置居銷售處。(王潔恩攝)

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要符合綠表申請資格,直至簽訂買賣協議,購買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當日。此外,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及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

六類合資格申請人士

(a) 房委會轄下公共租住房屋(下稱「公屋」)的住戶。(須留意「有條件租約」住戶;經由房委會「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而於其公屋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的住戶;或以按月暫准租用證形式,租住房委會過渡性暫租住屋單位的住戶,均不可申請);

(b) 香港房屋協會(下稱「房協」)轄下甲類出租屋邨(下稱「出租屋邨」)的住戶(須留意乙類出租屋邨的住戶;經由房協「特快甲類屋邨出租單位編配計劃」獲配出租單位,而於其出租屋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的住戶;或以按月暫准居住證形式租住房協過渡性暫租住屋單位的的住戶,均不可申請);

(c) 受房委會石籬中轉房屋第10及11座清拆計劃影響,並持有由房屋署發出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祇適用於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的住戶;

(d) 持有由房屋署或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發出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祇適用於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的人士;

(e) 持有由房屋署簽發有效《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及

(f) 房委會「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

申請日期及交表方法須知

申請期為5月28日至6月10日晚上7時,申請者可將申請表交到九龍觀塘開源道33號建生廣場一樓「綠置居銷售小組」,亦可於網上提交申請。申請者要注意,若於網上提交申請,需要在申請截止時間前完成及交費;於網上交費需要以信用卡繳交。

▼上期綠置居青富苑及蝶翠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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