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擬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廢港人權利 團體:只保護維港中間

撰文:黃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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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日前表示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正回應指,有關修正案違背香港社會利益,強調條例並非反對填海,而是對填海作出規管,確保填海是為公眾利益,批評擬議修正案「沒有必要」。

麥美娟日前表示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保護海港協會認為有關修正案違背香港社會利益。(黃穎津攝)

保護海港協會:填海需為凌駕性公眾利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現時《保護海港條例》妨礙及阻延交通工程基建,包括中環灣仔繞道及東廊下的行人板道等,並建議設立「中央海港範圍」,賦權予行政⾧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公共用途」為理由,於維港核心範圍外海域填海。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正批評,有關草案違背香港社會利益。他指,修正案將會廢除《海港條例》賦予港人反對在維多利亞港任何地方的權利、剝奪《海港條例》賦予香港人保護整個維多利亞港的權利,令維多利亞港九成區域會受到永久性破壞,由維港變成「維河」。陸恭正稱:「法律唔係唔準填海,而係要為公眾利益。」又強調:「要係凌駕性嘅公眾利益、公眾需求。」

律師:全條法律都非常唔明白

保護海港協會前主席、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名譽講師徐嘉慎表示,不理解為何有立法會議員提出修正案,認為該修正案「沒有必要」。他指政府已在2004年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並於2010年成立海濱事務委員會,這些審裁處在過去二十年中運作良好,監督和實施對海濱的改善,當中亦包括填海工程。

徐嘉慎表示,修正案只會破壞現有計劃,對香港社會和諧造成不必要的動盪和干擾,直言不理解修正案中有關設立「中央海港範圍」:「只保護中間,其他位置填海咪變維河?全條法律都非常唔明白。」

保護海港協會成員、創建香港行政總裁司馬文亦強調,《保護海港條例》並非禁止填海,而是規管填海,若然廢除條例,維港便會失去保護,港人亦將被剝奪保護海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