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迷你倉女職員 涉不實陳述儲存倉面積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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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消防處上月起開始巡查全港迷你倉及採取執法行動,海關亦就迷你倉執法,在大圍拘捕一名32歲迷你倉女職員,她涉嫌向消費者銷售儲存倉租用服務時,不實陳述儲存倉面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該女職員已獲保釋候查。

海關拘捕一名32歲迷你倉女職員,涉嫌向消費者就儲存倉面積作不實陳述。(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一間位於大圍的迷你儲存倉職員,銷售租用服務期間,涉嫌向消費者就儲存倉面積,作不實陳述,經調查後今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迷你倉女職員,案件正在調查,被捕者現時保釋候查。

海關表示,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或向消費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如罪行經管理人員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海關又呼籲商戶遵守法例,在銷售服務時,須向消費者清晰及準確地說明與服務有關的資料,切勿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消費者,同時提醒消費者亦須清楚所購買服務的詳情,光顧商譽良好商戶,如發現有懷疑違反《條例》情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