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瘋傳疑似名校生性交短片 消息:警方接獲報案 網罪科跟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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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疑似名校生性交短片流出,其後在網上瘋傳,片中的男女事主身穿本港兩間傳統名校的校服,他們事後被起底。消息指,今日(20日)下午警方接獲報案稱,懷疑有人在網上發放不雅短片及相片,警方將案件交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據悉,警方初步懷疑有關片段及相片可能會觸犯3條法例,包括第579章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 第3條 關於兒童色情物品的罪行、第390章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 第21條 禁止發布淫褻物品及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 第124條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警方正循多方面調查,包括聯絡片中事主等。

近日有人在網上討論區上載數條疑為名校中學生的性交片段,引起大批網民討論。片段在網上討論區被瘋傳後,最初傳出片段的Telegram 群組原已經關閉,但隨後又有人建立新的Telegram 群組重新上載片段,有超過1.5萬名網民曾下載或觀看相關片段。片中男女事主身穿校服,事後更疑被人「起底」,除個人資料外,男女事主發放在個人社交媒體的相片亦被人公開放在討論區上。流出的片段當中包括有人唱歌自慰、穿著校服作出性交動作等。

警方指,已接獲相關報案,指懷疑有人於網上發布涉及兒童的不當短片和相片。警方正了解事件。

根據香港法例第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任何人印刷、製作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而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任何人發布淫褻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又或根據相關條例第22條的「向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1年。

另外,根據現行法例,任何男子如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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