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男女涉向17人淋油追數570萬元被捕 15歲男被控刑毀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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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生多宗與追債有關的刑事毀壞案件,警方調查發現,案件共牽涉17名受害人及約570萬港元的債項。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聯同沙田、荃灣、大嶼山及葵青警區人員,一連五日採取代號「壁烽」的打擊非法收債行動,拘捕13名男女,年齡介乎15至51歲,涉嫌刑事毀壞、刑事恐嚇、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行。

警方一連5日於全港多區拘捕11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5至51歲,分別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刑事毀壞、串謀刑事恐嚇、刑事恐嚇、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一名15歲姓周青年已被落案控告一項刑事毀壞罪行;一名27歲姓張男子已被落案控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行,案件將分別於9月7日和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表示,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行動中,警方檢獲一輛七人車、多罐紅色油漆、水彩、收數字條、多部手提電話、少量現金及銀行文件。警方呼籲市民,如有需要,應向銀行或信譽良好,同時持有有效放債人牌照的公司借貸,借貸簽約前亦要留意條款和細則。如有懷疑,應立即停止交易及向警方報案。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刑事恐嚇」,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而第60條「刑事毀壞」的罰則最高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