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保逾一年 警方突控告阻差辦公 區議員葉錦龍:不會感到畏懼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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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去年9月被警方拘捕,後被控襲警及刑事毀壞罪。去年10月2日,葉於Facebook出帖文指,自己踢保成功。惟逾一年後,警方突決定就上述案件進行控告,今(19日)早上門拘捕葉錦龍,惟當時葉不在家中,葉錦龍其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西區警署,葉即場涉嫌「刑毀」及「阻差辦公」被捕,將於本周五(23日)在東區法院提堂。《香港01》正就事件向警方查詢,有待回覆。

葉錦龍回覆《香港01》指,今晨警方突登門欲作出拘捕,惟當時他不在家中,睡夢中的母親嘈醒,「嚇親阿媽,都留咗成個鐘先走。」接獲母親通知後,今早11時45分,葉錦龍在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西區警署。葉稱一到西區警署,警方將他即時拘捕,經一番調查後,他獲准以500元保釋,葉稱被控「刑事毀壞」及「阻差辦公」,案件將於本周五(23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被控「刑毀」及「阻差辦公」

對於踢保逾一年突然被起訴,葉錦龍感到驚訝,「踢保成年,唔會預佢依家先嚟搞你。」葉稱不會因此而感到畏懼,會繼續在區議會質詢和監察警方濫權行為,履行議員職務。

警方表示,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33歲姓葉男子今日(19日)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及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將於周五(2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葉錦龍獲保釋後,於Facebook交代詳情。(葉錦龍Facebook圖片)

葉錦龍去年9月1日被警方拘捕,涉嫌刑事毁壞及襲警,他指當時途經西環警署外,突然有警員其他按下,並對他作出拘捕行動,他事後斥警方是「濫捕」。同年10月2日,葉錦龍前往西區警署進行踢保時,警方表示正徵詢律政司意見,暫時將他釋放,並保留再次拘捕的權利。

翻查資料,事發當日葉錦龍與友人正橫過西營盤西邊街與德輔道西交界馬路,期間有警員指葉錦龍扯下「不要在此處橫過馬路」牌,站在對面街的便衣警察隨即指責葉錦龍「無品」,葉錦龍上前對質後被幾名警員按壓在地上,並抬進警署。警察稱在期間有同事受傷,並以襲警罪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