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警連日巡查尖沙咀酒吧 諾士佛臺食肆負責人違例收傳票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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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政府再次宣佈收緊社交距離措施,本月26日凌晨零時起,全港酒吧須再次停業,直至12月2日為止。政府同時勒令關閉所有酒館、浴室、夜店或夜總會,以及繼續關閉派對房間。
尖沙咀分區人員一連三日(26日至28日) 晚上時份在諾士佛臺、山林道、赫德道等執法,提醒處所經營者、從業員和市民嚴格遵從防疫規例。行動中,人員共巡查54間餐廳及酒吧,當中包括33間樓上吧。巡查期間,人員於11月26日發現一間位於諾士佛臺的酒吧仍繼續營業,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該餐廳的負責人發出傳票。

鑑於疫情轉趨嚴重,警方呼籲市民應遵守相關法例,做好防疫措施,並應盡量減少社交活動,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警方表示會繼續加強巡查,以確保餐飲業務處所嚴格遵從有關規例的要求,並會果斷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在餐飲業務處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