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及屯門打擊單車違例 派32張傳票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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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警區及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昨日(7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朝陽(GOLDENSUN)」 打擊單車違例行動,針對騎單車人士晚間沒亮燈及其他嚴重的單車違例事項執法,包括無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規定、單車載人、鹵莽或不小心騎單車等,行動中期間,共發出32張傳票。
警方重申,會繼續透過教育和宣傳提升單車使用者的安全意識採取相關的執法行動,並呼籲所有騎單車人士應遵守交通規例,特别在晚上騎單車時,必須在車頭亮起一盞白燈及在車尾亮起一盞紅燈;並提醒市民切勿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逆線行駛或一邊踏單車一邊使用手提電話等,否則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

警方共發出32張傳票。(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