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旺角街頭販賣電子煙煙彈 2男1女涉管有第1部毒藥被捕

撰文:黃廸雯 余睿菁
出版:更新:

今(31日)午約5時,旺角西洋菜南街有街邊攤檔疑販賣含尼古丁電子煙煙彈,大批警員到場拉起封鎖線,並押解2男1女登警車調查。警方檢走多個印有電子煙牌子UGL紙箱,並搜查一輛白色私家車及拍攝記錄。現場有警員表示,該2男1女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被捕。

+2

警方其後召喚拖車拖走涉事白色私家車。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23條,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此外,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警方表示機動部隊人員今日(31日)下午約4時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巡邏期間,發現有人出售懷疑未完稅及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彈。其後在現場一攤檔及附近一輛屬於被捕人的私家車內,檢獲一批懷疑未完稅及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彈,數量及價值仍在點算中。

人員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16至28歲,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管有應課稅貨品。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重案組人員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