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藥駕及醉駕 三日拘8人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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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展開代號「追捕者(QUICKCHASER)」行動,打擊藥駕及酒後駕駛,過去三日(7月29至31日)在區內多處設置路障截查,合共拘捕5名涉嫌「酒後駕駛」的男子(49至58歲)。此外,1名28歲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在藥物影響下駕駛」被捕,警方檢獲約58克、市值約9.6萬元懷疑霹靂可卡因;另1名26歲男子則因「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該車33歲男車主亦涉「允許沒有持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被捕。

警方強調,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屬嚴重罪行,有機會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累己累人,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另外,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