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的士司機兜售山寨iPhone 低價賣予3乘客 涉詐騙被捕
《香港01》於本月初率先報道,多人在抖音、小紅書等平台分享「香港最新型詐騙」,揭發有黑心的士司機疑在後座「刻意」遺漏看似全新的「iPhone14 Pro Max」,並以手機無SIM卡且找不到失主為由,「低價」賣給乘客,但該部手機實為山寨機;《香港01》曾聯絡到事主講述詳情。本港警方隨後展開調查,前日(12日)拘捕一名60歲司機,他涉嫌與3宗同類案件有關,涉款6,000元。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主管李凱正督察,今日(14日)交代案情稱,警方於今年2月23日、4月1日及4月9日,分別接到3名受害人(年齡由45至51歲)報案,指乘搭的士途中,司機以低價兜售手機。3名事主分別付款$1,500、$2000及$2500各司機購買手機,但落車後發現該部手機是仿製品。
警方接報展開調查,鎖定一名目標男子,並於本周三(12日)在元朗區拘捕疑人,在他的住所檢獲9部仿製手機。疑犯姓周60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目前被扣留調查。據悉,有人在內地購買仿製品,每部1,000元。
警方未有透露行騙手法的詳情,只表示涉案司機在車程完結,乘客付車資之時,「用快嘅說話兜售,好快嘅手法令受害人被騙」。李凱正表示,留意到網上都有受騙影片個案,呼籲受害人報案,或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亦可瀏覽反詐騙協調中心網頁,以獲得最新騙案手法資訊及警示。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香港01》曾經聯絡到其中一名受害人的女兒「小寧」,她講述其母親和阿姨遇事的經過:事發於本月2日,她們從旺角乘坐的士去尖沙咀,一上車她們就發現後座有一部手機,於是撿起並交給司機。司機一開始輕鬆地說:「沒事的,失主一會兒就打回來了,她們出個車費我就給她們送過去」,但不久後,司機就說「咦,怎麼還沒打回來」並查看手機,然後喊道:「哎呀裏面都沒有SIM卡,那看來是聯繫不上了。」
「小寧」續說,司機又透露遺落手機的遊客來自內地,強調失主無法尋回,編造出一個完美的故事背景;又指自己不用iPhone,原打算便宜賣給同事,不如賣給小寧的母親,最後雙方以2,000元成交。直至母親將手機交給「小寧」,她才發現手機是山寨機。
「小寧」報案時得悉,他們並非唯一受害者,懷疑歹徒是慣匪,但卻被警員勸退,警方回應她說「詐騙很難收集線索」,除非某天查車捉到涉案司機,當時他身上又有多部一樣的山寨機云云,令她感到氣憤和無奈。
另外,亦有內地遊客錄下司機疑似設局的經過,手機並非正貨等片段,上載到抖音或小紅書等平台,讓來港旅遊的人士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