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甸魚式偷渡 內地男十米舢舨藏20南亞人蛇 重判三年半

撰文:洪琦琦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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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8日晚上,一艘舢舨出現在香港國際機場對出水域的位置,水警從雷達上發現這舢舨的蹤跡,大海茫茫,但夜航舢舨沒有開著導航燈,也沒有任何照明系統。水警認為,這艘「摸黑船隻」相當有可疑,於是截停搜查。水警在該艘十米長及兩米闊的可疑舢舨上,發現一名25歲內地男子及20名21至49歲非華裔男子,揭發了這宗「沙甸魚式偷渡案」,姓黃的25歲內地蛇頭今日因協助偷渡等罪名,被判刑三年半,是同類案件中較重的判刑。

十米長及兩米闊的可疑舢舨,內有20位人蛇。(警方提供圖片)

收2000元人民幣報酬

被告黃光豪(25歲)承認,身為船長而其船上載有尋求非法入境人士罪,以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法官判刑時指,案中的非法入境者多達20位,故特別加刑3個月。案情指,被告警誡下稱應一名「阿龍」的人士,由海南運載該批人到香港,事成可得2000元人民幣(約2300港元)報酬。

控方指該20人到港後均提出酷刑申請而留在港。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本從事漁民工作,因入息不穩及前景不理想,故他在案發時想尋找其他工作但不果。被告未曾到過香港,不知法律後果嚴重,而至今亦未收過任何款項。法官指涉案非法入境者眾多,故予以加刑。

水警總區重案組偵緝督察陳立穎表示,截停這船時,發現有一名內地舵手。(洪琦琦攝)

東莞上船偷渡到香港

水警總區重案組偵緝督察陳立穎表示,水警當時在雷達上發現這可疑船隻,在內地向香港國際機場航行,截停這船時,發現有一名內地舵手,及20名分別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的南亞非法入境者。調查後發現,這批人蛇由東莞上船到香港,夜航時沒開導航燈或任何照明系統。陳立穎指,法官在庭上提到,近年南亞非法入境猖獗。陳補充,販運人蛇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十四年。今次法官已因為販運人蛇的人數較多,而加重判刑,警方歡迎今次裁決。

案件編號:DCCC 392/2016

警方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