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斥警無理拘捕刑恐 廚房菜刀為證據 還押小欖16日無罪釋放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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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中年婦聲稱,去年在屋邨走廊與管理公司職員爭拗,職員報警,多名警員其後登門,以廚房發現菜刀為由,涉刑事恐嚇將她拘捕。其後案件上庭時,主控官指中年婦患精神病,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16日,終因證據薄弱獲判無罪釋放。該名中年婦狠批警方無理拘捕,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近1年都無下文,要求警方致歉。警方回應指已接獲投訴,會按既定程序處理,現階段不評論。

馮女士(左二)要求警方就無理拘捕致歉。(陳宇軒攝)

涉事的中年婦為50歲馮女士,她於去年9月下旬,於屯門山景邨家外走廊擺放單車,跟管理公司職員爭執,馮指職員態度惡劣,想取相機拍攝其貌,職員其後報警,30分鐘後便有至少7名持盾牌警察登門。馮女士指當時開門後,警員便衝入屋將她制服,又以廚房發現菜刀為由,涉刑恐把她拘捕。她更聲稱在警署拘留期間,曾被警員恐嚇及不許如廁等。

馮女士被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16日後再上庭,獲當庭釋放。(陳宇軒攝)

翌日案件提堂,馮女士聲稱,當時有「其他原因」而跟進她的社工指證她有精神問題,主控官以她有精神病為由,申請把她還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裁判官接納,馮女士因而在中心渡過16日,惟事件再上庭處理時,證人口供出現矛盾和主控官無新證據,裁判官判馮女士無須答辯,當庭釋放,更狠斥主控官在證據薄弱下仍提控,根本浪費公帑。

議員質疑警有「砌生豬肉」之嫌

馮女士隨後向警方投訴,聲稱警方曾一度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指,她無回覆電話和電郵等,難以追查,但監警會之後發還投訴警察課重新調查,至今將近1年,仍未完成報告。馮女士認為,對警方無理拘捕感憤怒,要求警方致歉。協助馮女士的街工議員梁耀忠批評,警方只憑職員一方供詞便檢控,令人質疑警方有「砌生豬肉」之嫌,促警務處處長正視處理手法。

警方指會按程序處理相關投訴,現階段不評論。(資料圖片)

警方回應指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處理,現階段不評論。 監警會回應指,個案已發還投訴警察課跟進,不作評論。據了解,警方當日案件的記錄,顯示該名管理公司職員與馮女士爭拗時,馮突然情緒激動,到廚房拿出12吋長菜刀,更向該職員喊「唔好郁我架單車」,警員亦於廚房檢獲職員聲稱看到的菜刀,而最後因無閉路電視片段及第三者證詞,因而被裁判官斥證據薄弱,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