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機事件】藝術家的語言偽術

撰文:藝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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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話,生於眼前呢個社會,如果有能力做少少監察,即管大膽假設網上寫文都會發揮些微作用,都應該將槍頭對準建制、對準官僚、對準極權等等。呢點當然同意至極。同時,對事唔對人的態度同樣必須保持,官方單位顧左右而言他,當然要窮追不捨,但係,當事人一旦變成創作人、藝術家,一樣唔應該輕輕放低。
藝文記
(陳焯輝攝)

倒數機事件」發生至今已經超過60小時,今時今日先開筆,在生活節奏極急,特別係網上輿論轉向極快的香港,唔能夠話唔遲;遲遲唔敢寫、唔想寫,原因之一,係想等齊控辯雙方至少一輪回應,無謂只係基於單一版本,加埋個人臆測同超大膽假設,就去疑似批判。

星期一晚(23/05/2016)大約 9 點、10 點,終於等到創作人黃宇軒同林志輝的正式回應,除了訴說原委,仲反咬對手藝術發展局「移除作品理由失實」。

藝發局係喺星期日晚(22/05/2016)大約 11、12 點發出「中止合作聲明」,距離大約 22、23個小時之後,創作人的回應可以話在千呼萬喚下出場,但係到底有無釐清事件中的各種疑問呢?雖然字數好多,但係「對題」資訊似乎好少,相反,在強硬措辭背後,仲隱隱然滲出一重重語言偽術。

對於政治審查、打壓創作,我們當然抵抗到底;對於語言偽術、偷換概念,我們同樣唔會噤聲就範。

眼前香港,要好好咁討論一件事,難度好高,特別係在網上寫文,有時為了即時效果,一些配圖、一些節錄,完全抽空本身語境,然後火速被誤傳,再引起大量的誤解;面對事態敏感的「倒數機事件」,事前想做一些說明:

 首先,本身私下並唔認識涉事的兩位創作人黃宇軒同林志輝,對於他們的過去,只有粗淺的了解,印象比較深的,係黃宇軒在「雨傘運動」期間發起「雨傘運動視覺文化庫存計劃」,引用他的話語,計劃猶如「在新時代大歷史的縫隙間,寫下香港人集體創造力的一份備忘錄」,個人認為十分有價值,整個團隊的付出亦非常值得肯定。

 第二,對於今次涉事作品,無論叫做《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六十秒的朋友》或者《倒數機》,甚至其他全新名字,不論係創作意念、呈現手法,以至選擇 ICC 作為表達載體的巧思等等,個人非但並無異議,而且感激他們為當下香港帶來一件有意義的作品,亦為作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覺得高興。

為了減低主觀武斷、避免訴諸情緒,個人希望可由雙方各自發表的聲明出發(當事人原文字會用[]標示,就連一個標點都唔會改動),白紙黑字咁,追蹤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

 藝發局

主題:

[遺憾地宣佈由黃宇軒先生及林志輝先生(藝術家)創作的「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六十秒的朋友」(現名「倒數機(2016)」)不屬本展覽之展出項目。]

理據:

[展覽於本年5月18日開始後,藝術家在沒有知會策展人及局方的情況下,自行向傳媒宣佈將作品名稱及其概念更改為「倒數機(2016)」。]
[兩位藝術家的行為已違反當初與策展人及局方之間的協議,並危及業界於公共空間展示藝術品的可能性。]

由頭到尾不斷咁睇呢份聲明,重點所在,應該係藝發局話,創作人自行更改作品的「名稱」同「概念」,正如網上好多人的冷嘲熱諷一樣,如果純粹改一改個「名稱」,之後傾都唔傾就中止合作,藝發局毫無懸念應該真係一隻橫蠻怪獸,唔駛再點討論,否則,問題關鍵應該就在「概念」方面。

根據傳媒報道(當然傳媒報道唔一定準確,假設傳媒出錯,創作人亦應及早澄清),創作人事前清楚知道,ICC 有關作品挑選的準則,明明白白寫上「不接受有任何政治元素」,同一報道更話:

「於是二人一直苦思如何突破審查」,其他傳媒報道亦有類似說法,甚至講得更白,「他(黃宇軒)並未有向 ICC 透露倒數 2047 的創作意圖,僅稱作品向王家衛經典電影《阿飛正傳》致敬,片段最終上月底通過順利審批。」

如果上述所有二手資料都係無誤,即係話,創作人事前知道作品唔可以有「政治」元素,但係利用一些方法順利過關,就算唔係叫「呃」,都係有意識地,向至少包括ICC在內的合作單位隱瞞真正的創作意圖。

 創作人

主題:

[請藝發局收回不實聲明,停止任意移除作品]

理據:

[展覽的策展人從今年2月開始,一直知悉及清楚《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六十秒的朋友》這全長九分半鐘的作品中,最後一分鐘的影像,是2047年7月1日距今倒數的秒數。]
[今年4月3日,我們跟策展人確認最後版本的作品名稱和概念後,就未曾改動過。同年4月28日,我們交出《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六十秒的朋友》最後版本的九分半鐘錄像後,也無法改動它的內容。]

同樣,由頭到尾不斷咁睇呢份聲明,重點所在,應該係創作人話,策展人一直清楚知悉作品的「名稱」同「概念」,之後他們已經無從改動,亦從無更改。如果係咁,理虧的,當然係藝發局同策展人,原來他們一直都知背後理念,但係最近又主動中止合作,如是者,他們至少要向公眾交代忽然轉軚的真正原因,基於政府壓力?發展商壓力?定係純粹內部白色恐怖?

不過細心再睇,所謂「一直知悉及清楚」的定義到底係咩?

根據創作人的講法,就係「這全長九分半鐘的作品中,最後一分鐘的影像,是2047年7月1日距今倒數的秒數。」所以策展人知道的,係視覺上,會見到有關「倒數」的影像,咁創作人在上述訪問提到包括「聚焦公眾對於『五十年不變』的憂慮」的「政治」意圖呢?聲明中半句都無提過。

策展人同藝發局事前到底知唔知呢?

如果一早都知,又繼續畀創作人去做,即係其實三方一早夾埋,齊齊破壞同ICC 的合作,可能性有幾高,大家可以自行判斷;如果根本唔知,創作人聲明中強調策展人「一直知悉及清楚」,係唔係只係高舉對方作為擋箭牌,只為轉移視線,遮掩本身「隱瞞創作意圖,務求成功闖關」的行為?

對於ICC「不涉政治」的初衷,究竟係咪合理,當中絕對大把討論空間,對於「政治」同「藝術」的連繫互動,社會近年亦有不少寶貴討論,質疑創作人刻意隱瞞,絕不等如認同機構架設「不涉政治」等等關卡,希望唔會因此引起不必要的曲解同誤會,甚至進一步推演,如果創作人事後表明心意,今次創作意圖之一,正正係要衝擊呢類「不涉政治」的枷鎖,再以「中止合作」決定突出當中荒謬云云,反而可能獲得更多認同。

眼前呢個社會 監察對事不對人態度須保持

早在創作人發出聲明之前,網上聲音幾乎係一面倒,狠批藝發局做法不當,呢樣亦係理所當然;當創作人、藝術家 VS 建制,首先選擇唔信藝發局係絕對唔難理解的,特別係藝發局過去亦有唔少方方面面的「往績」,所以真正動筆去寫呢篇文,事前事後,的確要諗好多唔同方面,特別係好似企在創作人對面,去為藝發局講說話。

好多人都話,生於眼前呢個社會,如果有能力做少少監察,即管大膽假設網上寫文都會發揮些微作用,都應該將槍頭對準建制、對準官僚、對準極權等等。呢點當然同意至極。同時,對事唔對人的態度同樣必須保持,官方單位顧左右而言他,當然要窮追不捨,但係,當事人一旦變成創作人、藝術家,一樣唔應該輕輕放低。

仍然相信,真理係會愈辯愈明。黃宇軒、林志輝,以至藝發局,社會仍然在等一個真相。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