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何謂中樂,誰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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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方古典音樂強大的理論和美學框架影響,近年愈來愈多人對中樂合奏有「邯鄲學步」之感,認為不但做不到融和東西美學,變成一面倒向西方古典樂靠攏,而且更加丟失了傳統中國音樂的美學觀了。

【祺風軒:中樂真的完全不宜合奏嗎?】

近年愈來愈多人認為中樂合奏不但做到到融和東西美學,變成一面倒向西方古典樂靠攏,而且更加丟失了傳統中國音樂的美學觀了。(香港中樂團 Facebook)

文:祺風軒

例如傳統文化裏的淡靜自然(如古琴等文人音樂),不求和聲變化而着重音色變化(如戲曲樂隊以不同音色樂器演奏同一主旋律),講求音質線條,精研「加花」的方式(如北方多用大幅度的跳音,南方多有顫音加在主音前後)等。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中國音樂」的精神與「合奏」或某程度上的西樂化有本質上的衝突,說到底其實是一個比例的問題。

例如將二胡當成「中國的小提琴」,竹笛當成「中國的長笛」等,就是一種錯誤的類比。因為假如人們要聽小提琴,那直接聽小提琴便了,何勞聽二胡?如果要聽長笛,又何必要聽有笛膜的竹笛聲音?但是二胡與小提琴同為弓弦樂,長笛與竹笛洞簫等都是邊棱震動的吹管樂器,這些物理發聲原理又有共通之處,既有共通之處,自然有可借鑑之處。如何在借鑑之餘認識和保留自己原本「獨特身份」的問題,才是中樂合奏甚至中樂問題的核心。

我們無法否認的一點是,文化的借鑑、改進,從來只有選擇可言,沒有對錯之分。長笛本來也是木造無鍵(或少鍵),十九世紀開始才逐漸變成今天的形態。中間有沒有人指過長笛的改進是一種毀棄?大抵也有,但歷史的決定似乎已很明顯。類似地,今天中國音樂的發展,固然有其創新的部份,甚至也有其「倚靠西樂原理」的部份,最終由時間去決定中樂的未來身份。

為什麼現代人,或者說在今天在香港愈來愈多人會對「傳統中樂美學」被「合奏方式」「破壞」而耿耿於懷?歸根究柢,是我們現在的社會所見,學校所學,所思所用,皆難見「傳統中華體系」作思想主宰。這就像用文言文思考和寫作一樣,現在的人要寫一篇通暢的明清時期風格文言文,講求音律對仗,幾乎沒有大學本科程度不能為之,我們的音樂感知也是一樣,雖然傳統中國文化的音樂形象仍在,但由於欠缺深入肌理精神的理解,無法主導我們的創作和演繹思維,所以往往只能停留在形似的程度上,甚至連形似的程度也達不到,連過往中華美學體系的皮毛也感受不到,反而對於表象會更加耿耿於懷。其中一個例子是古琴的減字譜:一種不記節拍音高純記手法的記譜形式,如何演繹「音樂」這件事,對於看慣聽慣五線譜的人來說是很難理解清楚的,而傳統音樂中着重音色變化多於和聲疊加的思維,本身也逐漸少人注意,因此當西方音樂理論導入我們的音樂裏時,便將原本稀薄的「固我」也沖刷得幾乎一乾二淨。本來的「交融」變成了單方面的「沖刷」,這才是中樂真正面對的困境。

音樂是藝術一種,而藝術則必然觸及靈魂、精神。靈魂、生氣,是超越技巧化外的概念,只能感受不能言傳,而感受又因每一個人的觸覺靈敏程度、悟性、背景而有分別,執着於「形式」本身指合奏不符合傳統,不符合東方固有美學等,都是很表面化的討論,應該觸及的核心,應該是這些形式出來的作品本身,是否有可觀之處,有可議之處,這則需要個別作品討論了。一件作品以「中樂合奏」的形式演奏,能否呈示獨特的風貌,達到高層次的藝術水平?例如《瑤族舞曲》的中樂合奏版本,《秦兵馬俑幻想曲》等,前者是由交響版移植,後者是為中樂合奏新作,但一樣呈示出獨特的中樂藝術層次,甚至予人有「用交響樂演奏更失色」之感,這樣的合奏,就是極優良的示範。另一個例子是劉星的《動物組曲》,中樂版也比交響樂版本更佳,這樣的合奏,能介紹、突出原有的中樂特徵,又可推進新的音樂思維發展,乃是多多益善之舉。

因此,如果中樂合奏可以呈現到「中式美學」,那試問有何不可呢?甚至更進一步,只要呈示到自己獨特的身份,體現出獨特的價值,那甚至什麼「中」「西」的標籤也可以搣走,以音樂最純粹的形式在歷史上留影留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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