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立春撞正狗年大年三十 豬年慘變「盲年」不宜嫁娶?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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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是農曆「己亥豬年」正月初一,但2019年的「立春」,卻與「大年三十」2月4日撞期,當天仍是「戊戌狗年」。換言之,己亥豬年將是「無春」,被傳統習俗認定屬「盲年」,全年都不宜嫁娶,否則將會一生不幸。
但有天文學家強調,不論是「兩頭無春」或「兩頭有春」,都是再正常不過的曆法現象,不宜嫁娶的說法毫無根據。

傳統「立春」象徵春天的開始。(視覺中國)

據了解,「立春」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首,被視為新年伊始之日,一般固定是在西曆的每年2月4日前後。但按照農曆曆法,己亥豬年從2019年2月5日至2020年1月24日,故2019年的立春剛好是與「大年三十」同一天,且全年皆沒有「立春」,變成「盲年」。

「盲年」又被稱為「寡年」,古語有云「寡年結婚不生崽」,「崽」是指孩童,「不生崽」就是沒有後代,帶有相當的不吉祥意味。傳統習俗還說,在「盲年」結婚不但夫妻會相處不融洽,妻子更會失去丈夫成「寡」,且不會有後代。

天文學家認為,不論是「兩頭無春」或「兩頭有春」,皆是最正常不過的曆法現象。(視覺中國)

對此,中國天文學會會員、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史志成解釋,中國數千年來所採取的傳統農曆皆是「陰陽合曆」,故會為協調農曆和西曆之間的時間差而「置閏」,即在特定年份安排有13個月。該年就會出現兩個相同的月份,是為「閏年」,一般依據二十四節氣來定。

多了「閏月」,該年的天數會比正常的「平年」多出約30天,故會有25個節氣,「平年」則只會有23個或24個節氣。由於「立春」多是在歲首或歲尾,故常常會有出現「立春」是在上一個農曆年的歲尾或在下一個農曆年的歲首,因而有「兩頭無春」或「兩頭有春」的曆法現象。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