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鳳冠霞帔到一襲白紗 清末「文明結婚」改變了什麼?

撰文:林君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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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美美的婚紗,拍攝美麗的婚紗照或在婚禮上吸引親友目光接受祝福,是許多女性在結婚時的美好願望。日前四川農村有位年輕女子左哈,靈機一動將塑膠袋製作成婚紗,並將影片上傳網路,深山野林中身穿塑膠袋婚紗的女孩引發線民熱議。左哈也借此熱潮轉行當網紅,改善家中經濟。
西式婚紗不僅改變了這個農村女孩的生活,其實早在清末時,被賦予現代、自由等婚姻觀念的西式婚紗,就已讓中國傳統婚服與婚姻觀念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左哈自製塑料婚紗,被許多網友盛讚她的好手藝,影片播放量破百萬也讓佐哈靠直播月入上萬人民幣,吸睛也吸金。(微信公眾號@紅星新聞)

清末民初新人流行「文明結婚」

清末民初,中國社會在西方文明的堅船利炮與經濟殖民的壓力下,傳統生活習慣與價值觀念受到了強大衝擊。為了救亡圖存,當時有不少知識份子提出「改革習俗救國」,希望透過改變傳統習俗來達到拯救中國的目的。

傳統中式婚禮,也被列入需要改善的習俗之一,產生所謂的「文明結婚」、「文明婚禮」,希望以此讓中國婚姻達到男女平等、性別解放。

曾任商務印書館編輯的徐珂(1869-1928年)在其著作《清稗類鈔》裡,提出三項對於所謂西方文明結婚的優點:

一、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取男女之同意,以監督自由。其辦理次序,先由男子陳志願于父母,得父母允准,即延介紹人請願于女子之父母,得其父母允准,再由介紹人約期訂邀男女會晤,男女同意,婚約始定。 二、訂婚後,男女立約,先以求學自立為誓言。 三、婚禮務求節儉,以挽回奢侈習俗,而免經濟生活之障礙。結婚之日,當由男女父母各給以金戒指一事,禮服一襲。

徐珂在傳統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基礎上,加入些許西方觀念和「女學救國」的角度,要男女雙方自立自強,更要省錢、省事避免花費過多。

1930年代上海作為最早對外開放的城市,文明結婚蔚為風潮。(網絡圖片)

上海《東方雜誌》主編杜亞泉(1873-1933年),於1917年提出對文明結婚的看法:

近時婚禮,頗有效仿西洋禮式者,所謂文明結婚是也。其號為文明者,蓋有以吾國婚禮為不文明之意。雖然,吾國婚禮,有古禮,有今禮。而所謂不文明者,特俗禮耳。俗禮之不文明,就吾儕之所見者言之。

杜亞泉特地強調並非整個中國傳統婚禮皆為不文明,而是傳統婚禮中的俗禮,如新娘身上裝飾太多導致行動不自由、鬧洞房惡習與迷信等,都是不文明的表現。

捨棄鳳冠霞帔 改擁西方白紗

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申報》曾於1897年《同觀花燭》中提到當時新人結婚都流行穿白紗:「新人依西國裝式,以白紗蒙面上綴,各式西裝,光怪陸離,璀璨奪目,手執花球,蒙面白紗,隨後帖地,餘可三尺。」西方婚禮中的白紗,與中國傳統「婚禮穿紅掛,喪事披白袍」的習俗相反,儘管如此白紗還是被當時的中國知識份子視為自由與女性解放的具體象徵,也成為「文明婚禮」中的代表服飾。

現代人舉行婚禮新娘也多以西式的白紗為主,穿上純潔的嫁紗成為許多女生的夢想。(微博@陳妍希michelle)

除了身穿白紗,上海《申報》於1906年開始提倡應屏除舊式婚服與婚俗: 正月初十日,松屬青浦(舊時江蘇省松江府青浦縣,今上海市青浦區),有沈朱兩姓行文明結婚,所有冠袍面紅,以及拜天地、合巹、坐床等種種俗例一概屏棄。當場請見證人某君宣證書,男女又各設誓:男守不娶妾,不吸鴉片煙之約;女守不纏足,不迷信鬼神之約。親友觀禮者皆以辦法甚當,可見內地風氣已有轉機矣。

當時《申報》清楚指出,所謂的「文明婚禮」已將傳統禮俗拋棄,並展現了一夫一妻、不吸鴉片、不纏足、不迷信等現代觀念。而ㄧ般社會大眾對於文明結婚的第一印象,則是省時、省錢的簡便性。

中國自古有「衣冠之國」的稱呼,相當重視服飾與禮制的搭配。推動文明結婚與習俗救國的知識份子們,也深知服裝背後所代表的文化意義。他們審視著中國傳統婚服,觀察到配飾繁多又有一定重量的鳳冠帶給女性行動上的不便,而紅色的蓋頭則有要求女性安坐家中,持家育子的隱喻,由於有蓋頭新娘必須在他人攙扶下才能行走,也暗示著女性在婚姻與家庭關係中的被動地位。

基於種種觀察發現到傳統婚服的不自由,於是當時的知識份子便將婦女的傳統婚服鳳冠霞帔,從「文明結婚」中舍去,改選擇西方婚紗做為解放女性的代表,從此西方的白色婚紗開始在中國女性心中種下了特別不一樣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