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如今只剩幾百頭 自古以來漫遊中國的野象都去了哪?

撰文:塗柏鏗
出版:更新:

自2012年起,民間動物保護團體便倡議將每年的8月12日訂為「世界大象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野象谷景區自2016年起也隨之響應,並舉辦公益活動。根據媒體報導,在政府的嚴格管制下,其實中國亞洲象的最大生存危機並非盜獵,而是生存空間相互擠佔的人象衝突問題。

人象衝突其實是橫亙數萬年的老矛盾,當人類祖先學會使用工具後,體型龐然的大象自然而然成了可口獵物;而當人類開始定居與農耕的生活後,大象更被視為會毀壞莊稼與房屋的害獸,故亟欲除之而後快。這種問題在古今中國也始終存在,導致本就受氣候轉寒而縮減棲地的中國野象,更不容易生存下去,最後逐步退縮到雲南一隅苟延殘喘。

根據殷商卜辭,不時可見到「獲象」與「祭象」的文字,再加上華北氣候曾較暖濕,因此可推估亞洲象在彼時仍遊蕩在中原大地上。儘管曾有學者提出異議,認為當時華北並未暖到足以令亞洲象過冬存活,因此主張那時的象很可能是從上新世孑遺的古菱齒象。但1976年河北張家口陽原縣丁家堡水庫出土了包含亞洲象在內的大批古生物化石,既提供了亞洲象活躍於華北的地質證據,也刷新了亞洲象在中國分布的北界。但可惜的是,無論是古菱齒象或亞洲象,在氣候改變與人類獵殺的衝擊下,都逐漸在中原地區絕滅。自春秋以後至北宋中期,亞洲象的分布範圍最北只到秦嶺淮河一帶,中原居民因而漸漸不熟悉象的形貌。

反倒是匯聚四方進貢奇珍異獸的皇家苑囿,還多少有「馴象」可飼養,史籍便提過扶南(今越南南部與柬埔寨一帶)、文單(可能位處老撾或泰國)等國多次「貢象」,而君王也將此視為彰顯仁德的美事。而一旦有野象自己晃悠進城,那更是要大書特書的喜慶。比如東魏天平四年(537)曾發生過「有巨象至於南兗州,碭郡民陳天愛以吿,送京師」的事,東魏孝靜帝(公元524─552年)因此大赦天下,史書也稱譽「王者自養有節則至」。但事實是孝靜帝不過是個被高歡(496─547年)與高澄(521─549年)控制的傀儡皇帝,最後還慘遭後者毒殺,可見野象的來臨也沒能挽救東魏王朝的敗亡命運。

出土於殷墟的王陵1567號大墓的玉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網站)

至於立足江南的南朝政權,則有更多野象的活動紀錄,譬如梁元帝(508─555年)即位後不久,發生過「淮南有野象數百,壞人室廬」的情況,顯露當時象群數目仍很可觀,但也與正不斷開發江南的人類爭奪棲地。此外,皇室亦會利用貢象或乾脆捕捉野象充作儀仗之用,這也會致使象群減少。如篤信佛法的梁武帝(464─549年)前往同泰寺親自說法,聽眾達到數萬人之多,沒想到「南越所獻馴象,忽於眾中狂逸,乘轝羽衛及會皆駭散」。還有一回,則是唐德宗(742─805年)即位後不久,下旨「珍禽奇獸悉縱之,蠻夷所獻馴象畜苑中,元會充廷者凡三十二,悉放荊山之陽」,將包含大象在內的三十二隻儀式用禽獸全數野放。不過能脱身而走的大象畢竟是少數,其餘被豢養與捕捉的野象就沒那麼幸運了。

因此自唐宋以降隨著人類往南開發的力度不停增強,以及氣候漸漸變冷,野象的生存範圍又進一步被侷限,僅在嶺南地區較常見。唐代官員劉恂在著作《嶺表錄異》中記述「廣之屬郡潮、循州(今廣東省新豐、惠州等地),多野象。潮循人或捕得象,爭食其鼻,云肥脆,尤堪作炙」,還提出「象肉有十二種,合十二屬,膽不附肝,隨月轉在諸肉中」這種不知根據的說法。但不可否認的是,百姓將象肉視為珍饈美饌的話,只會更加速野象的絕迹。

商代象尊,現藏於美國弗利爾美術館。(網絡圖片)

為了驅趕或捕食野象,人民想出各種捉拿辦法。比方南宋官員黃震(1213─1280年)簡要地記載過「二廣亦有野象,盜酒害稼,目細畏火,欽州人以機捕之」。周去非(1135─1189年)在《嶺外代答》裏更詳述了廣西欽州人的捕拿法:「象行必有熟路,人於路傍木上施機刃,下屬於地,象行觸機,機刃下擊其身,苟中其要害,必死。將死,以牙觸石折之,知牙之為身災也。苟非要害,則負刃而行,肉潰刃脱乃已。非其要害,而傷其鼻者亦死。蓋其日用無非鼻,傷之則療不可合,能致死也。亦有設陷穽殺之者,去熟路丈餘側,斜攻土以為穽,使路如舊而象行不疑,乃墮穽中」,顯露人類如何利用大象習性加以捕殺。

南宋還出現了被稱為「象鞋」的陷阱,其「用厚木,當中鑿之如深竅,劣容其足,中植大錐,其末上向,於竅之外,周回峻鑿之如今之唾盂而加峻密密。埋於其往來之所,出草覆之,倘投足木上,必滑下竅中。其身既重,錐洞貫其足,不能自拔,即仆負其痛,莫能展轉,謂之著鞋」。這段史料,清晰地載明野象會在「著鞋」的遭遇裏如何痛苦難行,其下場不是被人類或其他掠食者殺害,抑或傷口潰爛而斃。

大象也是周邊民族向中原政權進貢的常見動物之一。圖為《無款貢象圖》。(台北故宮博物院網站)

明末文人李文鳳則另外記錄了一條更駭人耳目的捕象過程,當「大廉山(在廣西合浦縣東北)群象踐民稼,逐之不去」時,當地太守胡公鰲便率領鄉民「預令聯木為簰柵,以一丈為一段,數人舁之,俟群象伏小山,一時簰柵四合,瞬息而辦」。待大象被關入簰柵後,鄉民還要「柵外深塹,環以弓矢長鎗,令不得破簰柵而逸」。最後困住的大象被「從日中火攻之,象畏熱,不三四日皆斃。凡得十餘隻」。更讓人鼻酸的是,李文鳳提及這群遭圍殺烤死的大象曾生下一頭小象,被鄉民發現後進獻給官府,不意在途中便夭亡。考慮到大象是群居動物,失去親族撫育的小象若要在人類馴養中度過餘生,也許這樣的結局還會痛快些。

正因為這樣年復一年的捕殺和氣候變化,令中國野象不斷減少到僅餘今日的三百餘頭而已。但若因此全然歸咎人類也未必公平,因為對仰賴作物的農民來說,被大象啃食踐踏過後的顆粒無收也形同斷己生路。故為了解決人象衝突,雲南省政府於1998年公布《雲南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撥款補償莊稼受損的農戶;近年還通過紅外相機與推廣安裝亞州象預警APP等方式,提前讓人類避開象群,但成效仍舊有限。畢竟人象衝突的本質是兩種生物都需要生存餘地,只是掌握技術優勢的人類不可能全然退讓,而大象也沒法在不妨害人類活動的環境下順利增長種羣。因此要如何解決這綿延萬年以上的難題,恐怕仍嚴峻考驗著人類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