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夫人國際親子台】Car Seat只是Optional設備?

撰文:Hello Bonnie
出版:更新:

對於堅持形象的沈爸爸來說,兩年前初為人父,需要很多適應。孩子出世前,他講明自己不會替女兒拿Hello Kitty背包、不要指望他會處理孩子所辦的大小便事,甚至乎在他的車裝上嬰兒安全坐椅,他也顯得不情不願。
他大概認為這些改變,與自己多年所建立的形象相距甚遠。不過年月過去,他也不自覺地放下了很多自我,最近他到美國出差,竟然肯替雪雪買了一大包Hello Kitty學習褲回來。(這款式是雪雪上次到夏威夷的最愛,因為她是超大碼BB,剛巧美國這款式呎碼較大,她著得比較舒服。)而Car Seat亦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於女兒半歲時,已安放在他的車上。

安全座椅的重要,真的不可以小覷。(視覺中國)

其實對經常帶孩子出遊的自駕族來說,安全座椅的重要,真的不可以小覷。今年年初,台灣就有一則頗駭人的新聞,有一爸爸開車載著一對龍鳳胎,但因女兒的汽車座椅並未依指引扣緊,故在高速公路遇到意外時,載著她的整個提籃式座椅飛出車外,三歲女兒不幸慘死。相反,同車的兒子因為安全座椅的配置正確扣上,讓他得以在意外中倖免。同一宗車禍,同一個家庭,如果他們的汽車安全座椅配備及安裝也是一樣正確,這個令人傷心的新聞也許能夠避免。

在女兒出生前,沈爸爸對Car Seat有所掙扎,除了因為會破壞形象,更重要是香港根本沒有實際的法例規管兒童應如何坐在汽車上,因此不少人,包括他在內,也認為這是Optional,是可以「有得揀」的設備。的確,本港運輸署所出的只是個指引,並不是相關法例。兒童汽車安全,一直是各地父母都注意的一環,與其他地方相較起來,香港在這方面的規管就顯得頗為落後。

不少國家視小童汽車座椅為法定配備,加拿大規定 8 歲以下的小孩 (即36 公斤/ 145cm以下的) 坐車時必須使用合適的汽車座椅;英國的限制在 12 歲/ 135cm 以下;德國同樣要求 12 歲,或身高有150cm (難道德國人長得較高?);日本則規定 6 歲以下的兒童必須使用,在6-10歲/ 135cm以下的小孩,當局則建議使用。

早前帶雪雪到夏威夷旅行,美國當地更是嚴打沒有小童汽車座椅的駕駛者,所以我們租車時也必須要租上安全座椅。當地要求4歲以下的孩子必須要坐在car seat,4-7歲的就可用Booster(加高坐椅),違者罰款100-500美元,雖然每個州份的要求略有不同,有些州份甚至將罰款用於資助低收入家庭購買安全座椅。值得一提是,如嬰兒在美國出世,醫生/護士會在BB出院前先檢查載他離開的車輛是否已配備Infant Car Seat(提籃式初生嬰兒座椅),否則嬰兒是不能出院的。

提籃式初生嬰兒座椅。(視覺中國)

早前在專頁分享一位媽媽「一打四」,有條不紊地處理好「出門n件事」,將四位小朋友準備好出門,留意他們的坐法:三位還在爬行階段的寶寶是在提籃式嬰兒座椅中,向後坐下,姐姐則穩穩坐在副駕駛座後面的座位,面向前方。而當然最重要的是,四個兒童座椅都是緊緊扣好在車上的。初生嬰兒面向後方,是因為他們的頸還軟,未能承受很大衝擊;而可坐穩的小孩則可以面向前方,並緊扣安全帶。這兩款分別就是第一階段car seat跟第二階段car seat,到他們再大一點,就可坐第三階段的Booster。

各地除了提出對汽車安全座椅的年齡指引之外,汽車座椅的安全規格亦不斷改善,由以前主要使用成人安全帶加上背扣,到近十多年開始在新型汽車加入如歐盟的 ISOFIX 或美國 LATCH 等安全規格。令新款汽車,尤其是家庭式房車對兒童保護更周全。這些規格由歐美先行,日製汽車亦於近年開始加入這項安全設備。

可惜在香港,後座必須佩戴安全帶也只是近年才立例推行,運輸署有關兒童安全的網頁,甚至寫到「如果兒童乘坐別人的汽車,又或者一輛車用以接載多名兒童,車上便可能沒有足夠的兒童束縛設備。在這種情形下,寧可讓兒童使用一般的安全帶,也勝於完全不使用安全帶。」 這種只是聊勝於無的建議,在今天看來,似乎一點也不能與國際接軌。

在台灣那次意外,是由於裝置不當所引發的。三歲的女孩,其實已不應坐在提籃式座椅,而且她的座椅亦不依建議安裝,故釀成了悲劇。我在澳洲的朋友就提到,想避免因為安裝錯誤而出現意外,當地有經專業訓練人士協助安裝座椅,確保購買的座椅合用,並安裝妥當,更教會你如何在寶寶長大的不同階段調較座椅,美國則會在警局及消防局定期開設免費的安全座椅檢查及安裝服務,以防孩子因安裝錯誤而造成傷害。

不同年齡的兒童,需使用不同的安全座椅。(視覺中國)

有時在路上看到有媽媽抱著小孩坐在副駕駛座,真的會抹一把汗,孩子的安全是每個父母也努力守護的,希望香港能盡快參照國際標準,為寶寶車上的安全定立規則。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