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 轉型中國應給律師記者更多空間

撰文:蘇天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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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法治中國,推動中國穩步實現現代轉型是今日中國的主要課題之一。與此有關,2020年4月發生三宗引人關注的事件,一是709案的標誌性人物,被稱為是709案最後一人的維權律師王全璋在服刑四年半後獲釋;二是據傳曾主導709律師案的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被查落馬;三是知名報人陳杰人被湖南省桂陽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這三宗事件沒有關聯但有聯繫,促使人們思考律師、記者在中國的現代轉型中,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

有分析者指出,孫力軍與香港銅鑼灣書店案、709案等影響重大的案件有密切關係,且這些案件給中共帶來了比較負面的影響。現在孫力軍被查,他曾經的不當作為應該也有機會被反思和檢討,這或許可以成為重塑中國公權力與律師、記者新關係的時刻。其實,中國的現代轉型離不開政府與律師、記者的合作努力,三方形成正常的良性關係,對中國穩步完成現代轉型最為有利。

推動中國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記者發揮重要的監督職能。(新華社)

社會需要敢發聲的律師記者

雖然各行各業都很重要,但在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方面,律師、記者這兩個職業應該尤為突出。從助力中國完成「第五個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出發,無疑中國需要更多敢發聲、能發聲的律師、記者站出來,以和平理性的方式,鍼砭時弊,與各種社會問題作鬥爭,與志在推動國家現代化的政府攜手打擊各種不公不義,以維護廣大民眾的根本利益。

發展中的中國,既有耀眼的經濟社會發展成就,亦有諸多轉型過程中難以避免的問題。未來20年,中國要從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過渡,實現民族復興,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解決各類問題如腐敗、司法不公、人權保護短板、環境污染、城鄉發展不均衡、民生福利沒有普惠化、「一刀切」的基層治理等,是必須要完成的工作。這些工作由誰來做?政府自然是主要的主導者,但只有政府恐怕無法順利完成目標,其中必不可少也需要律師、記者等獨立的社會力量參與進來,發揮監督和建設性的作用,從不同的方向努力實現中國的現代轉型。

必須承認,絕對權力帶來絕對腐敗,政府要保持自身的廉能、公正和高效,需要獨立的監督制約力量。這種力量如何形成?堅守司法正義的律師,揭露社會弊端的記者無疑是廉能政府的諍友,可以幫助政府中的善治力量打擊隱藏在其中的腐敗。建設一個只會做好事,很少和很難做壞事的廉能政府,應該是所有人的心願,而律師、記者不失為推動此一目標達成的好幫手。

因此理想的看,廉能政府和律師、記者之間應該是一種互尊互諒的共生關係,雙方不存在尖鋭的矛盾或者說根本目標衝突。廉能政府希望社會和諧,律師、記者大聲疾呼推動社會問題的解決,正可以帶來社會和諧。如中共十八大後,中國不少冤假錯案得到平反,食品安全問題被曝光整改等,這背後少不了大量有勇氣、有能力的律師、記者的工作和努力。各類社會問題得到公平正義的解決,促使人們對社會、政府更加信任,由此獲益的自然是整個社會,包括政府。

建設法治中國,避免冤假錯案發生需要維權律師的堅守和努力。(新華社)

勿用維穩邏輯對待律師、記者

不過現實總是比理想要殘酷的多,政府與律師、記者的關係也是如此。雖然如上所言,一個廉能的政府需要與律師、記者建立融洽的關係,但現實的複雜總能製造出各種問題。中國各級政府的不法現象還不少,一些掌握權力的官員並不喜歡被律師、記者監督。客觀而言,律師、記者是現實中時常被公權力壓制的群體,官員們似乎對律師、記者的信任度不高。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2015年7月9日發生的專門針對特定律師和民間維權活躍人士的709抓捕案。

有報道指出,當時跨越20多個省區有眾多維權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上訪民眾被拘留、逮捕、約談。其中的律師包括周世鋒、王全璋、江天勇、李和平等,他們被以「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有觀察者表示,儘管不排除有一些律師言行過激的可能性,但當時公安部門以運動方式,突然抓捕那麼多律師和維權人士,且多以政治罪名判處,實在予外界政治意味過於濃厚的印象,令人們擔心這種抓捕和審判恐怕更多是出於對「維穩」的考量。

對維權律師的審判是不是政治審判,或許不同的人、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情況。其中最後被判刑的王全璋,近來獲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表示,「我對我這個案子的辦案人員失望透頂」,因為「當法院不斷開綠燈,想方設法把政府起訴的人找個方法定罪,這種思維也太可怕了」。王全璋所言是否屬實尚不清楚,但他對法院的批評,確實戳中許多憂心中國法治現狀的人的痛處。儘管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治有質的進步,日益重視法治,近年來更是與時俱進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但不能否認的是,背離司法程序、侵犯人權、法官知法犯法的情況依舊不少。

與此同時,中國記者與政府的關係也不樂觀。據總部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2019年12月公布的年度報吿,全球各國至少有250名記者身陷囹圄,而中國就有48名記者在獄中,超過土耳其成為世界上關押記者人數最多的國家。這個報吿是否帶有有色眼鏡,固然可以探討,48名在獄中的記者是否皆是政治問題或因言獲罪,同樣有待核實,不可簡單一概而論,但一個不容迴避的基本事實是,中國許多地方政府並不習慣接受記者的監督,少數官員更是動輒打壓記者的採訪權,以專政手段對待其眼裏不聽話的記者。

2020年4月30日,自媒體人陳杰人最終獲刑。湖南省桂陽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判處陳杰人有期徒刑十五年。陳杰人曾經是知名的官媒記者,他的不少批評性文章一度獲得社會廣泛認同。如2004年,陳杰人的《除了生命,我拿甚麼保衛自己的房屋》一文,即獲《南方週末》和搜狐網聯合主辦的時事評論大賽一等獎第一名。可惜或許由於鋒芒太過,陳杰人不得不從官方媒體離職,開始經營自媒體。湖南省桂陽縣法院對陳杰人的重判,固然有他自身原因,但湖南省桂陽縣法院在審理通吿中特別強調陳杰人「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譭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難免令人疑慮其中有政治審判的影子。

中國實現現代化需要政府、律師、記者等全體國民的共同努力。(資料圖片)

不得不正視的事實是,近年來,中國公共輿論環境確有收緊之勢。有分量的調查性報道越來越少,原來的深度調查記者紛紛轉行,記者想發揮自身的監督職能,揭露社會的陰暗面變得越來越難。自媒體的言論空間也在收窄,不少以前常見的批評性文章都會被刪,微信公眾號和微博賬號被封已經很常見。許多人真切感受到,中國公權力對律師、記者的容忍度,不如從前。

政府律師記者可共推中國現代化

坦率說,某些律師、記者自身有沒有問題?客觀而言,極個別思想比較極端的律師、記者或許有言論、行動過火的地方,對政府的批評失去了理性,對中國社會的認識出現了偏差,他們確實有需要反躬自省的地方,確實涉嫌違法犯罪的律師、記者當然應該依法受到懲處。但絕大多數敢於發聲、敢於批評的律師、記者,都只是出於個人的良知和職業操守來守護社會正義,推動中國走向治理現代化,並不存在「顛覆國家政權」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情況。縱使他們說的不對,或者行為有失偏頗,政府大可不予理會或出面駁斥,卻不能以罪論處。

敢發聲的律師、記者多屬有理想的知識分子,他們對社會治理的要求比較高,對社會的不公不義也比較敏感,所以經常會對政府、體制提出批評。這也是中國士大夫幾千年的歷史傳統,應該得到包容,公權力機關實沒有必要對此太過敏感,更不應該上綱上線,做過度的政治解讀。

處在發展關鍵階段的中國需要國家穩定,政府追求轉型過程中的穩定秩序,符合國家利益和理性,可以理解,但必須把握好一個度,否則容易事與願違,物極必反。對於個別一心想顛覆國家政權的極端行為者,政府應該依法打擊,以維護國家安定。但「顛覆國家政權」罪或尋釁滋事罪不能擴大化的亂用,以免冤枉無辜,壓抑社會活力和言論空間。律師、記者因為職業特徵,常常持有不同觀點,甚至時常對政府行為提出嚴厲批評,但這其實是多元社會的正常現象。律師記者多為有知識的群體,放在古代,有點類似於書生,他們的志向、關切和利益,都與國家的穩定、和諧和發展息息相關,他們更多還是希望推動社會進步,根本沒有理由去鋌而走險。縱使個別人趨於極端,又有何本事顛覆政權?難不成一個泱泱大國,會害怕個別激進人士?會因為忌憚他們而「一刀切」地防範多數律師、記者,造成人心不安?

事實上,能夠包容批評的政府更能夠收穫民心,也更能夠推動中國穩步實現「第五個現代化」。有問題的官員自然不喜歡律師和記者的監督,而廉能的政府和官員應該有能力、有心胸與敢發聲的律師、記者一起,攜手合作,共同發現社會的問題、解決社會的問題,促進中國走向善治。政府、律師、記者三者之間不僅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也應該可以形成各司其職,相互尊重的良性互動關係,一個能處理好與律師、記者關係的政府,自然也會受到民眾的信賴。

發達、現代的中國,應該是一個多元、自由、開放、包容、自信的中國。在這樣的中國,有廣大的律師、記者對社會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嚴厲的批評,政府保持謙抑和開放精神,虛心傾聽,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本應是稀鬆平常之事。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為政者用智慧、心胸和律師、記者之間建立良性互動關係,三者一起為中國的善治努力,則中國的治理現代化有望早一天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