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習近平頻提「發展利益」背後的戰略轉變

撰文: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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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中國時政觀察者看來,近期中國官方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國防法草案)中「發展利益」一詞的出現不可等閒視之。這可能反映了中國國防張力的擴充,以及對外戰略姿態的巨大轉變。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展現了強烈的擁軍和進取姿態。(新華社)

頻頻出現的「發展利益」

在國防法草案第一章總則部分第二條,在制止對象中加入了「分裂」一詞,在保衛對象中加入了「發展利益」一詞。此後,「發展利益」一詞又出現了3次,其中第八章「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部分第四十七條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近一段時間,「發展利益」一詞出現頻率頗高。在2020年10月23日中國紀念抗美援朝出國作戰70周年大會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兩次提及「發展利益」稱,「(要)全面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我們決不會坐視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受損,決不會允許任何人任何勢力侵犯和分裂祖國的神聖領土。」

另外在2020年9月20日中國福建廈門市舉辦的第十二屆海峽論壇上,負責對台方面工作的中國政協主席汪洋稱,「我們不會容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受到任何損害。」

據稱,此次國防法修訂歷時21個月,恰好在21個月前的2019年1月2日,中國舉辦了一次《吿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發展利益」一詞當時也有出現。習近平在那次紀念會上表示,「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

如果繼續向前追溯,還能從2012年中共十八大報吿和2017年中共十九大報吿中找到「發展利益」一詞。十八大報吿裏稱,「我們堅決維護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決不會屈服於任何外來壓力。」十九大報吿則稱,「任何外國不要指望中國人民會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中國人民會吞下損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苦果。」

需要指出的是,習近平是十八大報吿的起草組的組長,十九大時中美正在進行一場激烈的貿易戰。

其實,「發展利益」的相關說法在更早以前中國官員講話和官方文件中也曾有過,但是應該是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後開始進入中國主流話語體系之內,並成為具有提綱挈領般指向意義政策方針。該時間點也意味着,這種轉向來自習近平一代領導集體的新共識,不僅已經延續8年,而且在未來仍將具有指導意義。

關係重大的「三個信號」

通過對高層講話和文件中相關表述的分析來看,「發展利益」關係重大,中國內外都將因之出現巨大變化,因此須對其有足夠重視。

第一,將「發展」納入為中國的「核心利益」之一,與「國家主權」、「國家安全」並列。在這種「核心利益」的問題上,幾乎沒有任何妥協退讓的餘地。在相關表述中頻頻出現的「任何」「決不」兩詞暗示了中國的堅決態度,中國將敢於以強硬手段、付出巨大代價捍衛這種「核心利益」。

第二,不排除以「戰爭」的方式捍衛其「核心利益」。此次國防法草案釋放了明確的信號,其第一章總則部分第二條即稱,「國家為……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

這也就意味着,如果中國的「發展利益」受到威脅,將可能主動發起戰爭。因此,中國將可能展現出更多的戰爭主動性。不過由於其「發展利益」受到威脅在前,從戰略層面來看未必完全脱離其防禦性國防政策。

第三,中國的「發展」取決於內外兩方面因素,但其阻力主要在中國之外,尤其是美國。美國可以直接向中國發難,例如對中國貿易戰、打壓高科技公司與先進製造業,也可以通過向朝鮮發動戰爭、鼓動印度騷擾中國邊境、結交台灣「台獨」勢力等間接方式阻礙中國發展。

另外,中國經濟已經深度融入全球市場,觸角幾乎遍及全球各個角落,局部地區的非可控因素也可能會重創其國家利益,屆時中國可能也會以更積極的姿態出手以避免其利益遭受不正當侵害。

整體而言,中國國內發展形勢穩定,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衝擊是對中國的一次巨大考驗,卻也證明了其國內的安全、穩定和韌性。與此同時,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面臨的外部不確定性正在急劇增加,其外部風險也急劇上升。中國將「發展利益」視作關係重大的國家事項,也算是因時因勢而為。

如果中國改革開放後存在過一個「韜光養晦」的時代,現今是離那個時代越來越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