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新車漏油】央視談事件:維權靠「鬧」非法治 根源仍須深挖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平治西安女車主維權事件出現新進展,當事人王女士(化名)與平治4S店西安利之星周二(16日)晚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涉事車輛有關品質問題也已進入鑒定程序。
惟不少關注此事的網民認為,若未能從制度上解決問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往後仍有機會發生。而針對汽車廠商在內地的授權專營店(4S店)出現不規範操作和違規行為,官媒央視新聞17日發表評論文章指,維權靠「鬧」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現象,但此次事件應該成為一個契機,推動整個行業進行實質性變革。

據此前報道,王女士近日新買價值66萬元人民幣的平治車作為自己30歲生日禮物,還未駛離門市竟發現有引擎漏油問題,且無法退款或換車。為了維權,王女士將車輛停在門市,同時坐在引擎蓋上大聲哭訴,影片在內地引起熱議。王女士其後還控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涉事門市收取1.5萬元「金融服務費」。

當事人王女士與平治4S店西安利之星16日晚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澎湃新聞)

央視:個案解決後根源還須深挖    

雖然涉事雙方目前已經正式和解,但央視新聞評論認為,本次事件不能就以個案的解決而結束,必須通過這一事件推動整個行業進行實質性變革。評論又質疑4S店這種汽車銷售模式,認為4S店面對供應商和廠商,往往在價格上缺乏話語權,就只能在消費者身上尋找利潤空間;同時缺乏有效競爭,因此令收費不透明、漫天要價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頻頻發生。

評論稱,除了汽車消費領域以外,內地其它消費領域也存在有欺客、宰客的問題。而清理這些問題,本身就是在清理中國經濟高品質增長的路障。若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很好的維護,甚至消費者在法律範圍內表現得有些挑剔,將有利於促進企業提高產品品質和服務水準。

評論又強調,維權靠「鬧」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現象,也不是一個消費型經濟體該出現的現象。但平治女車主維權事件應該成為一個契機,真正推動中國消費市場向著法治化、公平化的軌道更進一步。

中國國消費者協會17日在北京舉辦「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澎湃新聞)

中消協:汽車金融服務費應明碼標價

針對車主所反映的金融服務費問題,當地稅務局調查取證後在16日回應稱,維權事主王女士支付的金融服務費實際支付給了第三方公司,實為「墊資擔保」費用。

另一方面,中國消費者協會17日也在北京舉辦針對汽車消費領域的座談會。結合此次維權事件及汽車消費領域投訴問題,中消協提出,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不合格車輛,卻以汽車三包規定為由拒絕承擔退貨責任或相應賠償責任,有違法律規定。

中消協還指出,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但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等問題,有些經銷商代辦業務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多收上牌費、金融服務費,還不開具發票,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對於這些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厲懲處。

(綜合報道)